彰化縣參考北市、新北等直轄市作法,7月1日起對4大超商477家商店及6個產業園區350家事單位,試辦垃圾隨袋徵收。環保局強調,雖是試辦,如未依規定分類或夾雜事業廢棄物,業者不配合將退運或開罰,家戶隨袋徵收部分將視試辦成效,再進行評估。
環保局長江培根說,為辦理垃圾隨袋徵收作業,環保局已製作33公升、75公升及120公升等3種容量的專用垃圾袋,分別是40、90及145元,提供4大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OK)477家商店,及北鬥、田中、福興、社頭、埤頭、芳苑6個產業園區350家事業單位,依各自需求訂購。
垃圾隨袋徵收試辦,由各鄉鎮市清潔隊協助沿線或定點清運4大超商及6個產業園區事業單位生活垃圾,一般垃圾以專用垃圾袋包紮妥當後,交清潔車處理;資源回收物及生熟廚餘無需使用專用垃圾袋,由資收車及廚餘回收桶處理。
雖試辦性質,環保局會不定期稽查,若業者未依規定落實分類或夾雜事業廢棄物,將退運或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彰化縣強化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除試辦垃圾隨袋徵收,還擴大回收範圍,首創將家戶產生家居紡織品,如棉被、枕頭、牀單納入回收項目,讓資源能進入循環體系轉廢為材、為能。
環保局表示,目前垃圾中最多的回收物品,包括薄片塑膠、舊衣、紙容器,7月1日起也列為重點稽查目標。進入垃圾焚化場清潔車抽檢,若一袋垃圾中含有超過12件可回收物或30%以上的生熟廚餘,將對整車垃圾進行退運處理,並對垃圾量較高的鄉鎮市提高檢查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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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彰縣4大超商6產業區 7月試辦垃圾隨袋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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