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1線埔裏至日月潭路段實施測速照相,警方將速限60公裏放寬至80公裏,4月起卻從70公裏開始取締,用路人不知情被連續開罰,至少開出上千張罰單,多名縣議員質疑警方作法不當,縣長許淑華今天表示,將和監理單位研議如何處理,如罰單無法撤銷,她將負擔起這些罰款,不能失信於民。
這處路段從4月1日起調降違規速限,2周後暫停取締,初步估計開出一千多張罰單,以最低超速罰款1600元計算,罰單總金額160萬元以上。縣議員林儒暘說,縣長願為爭議取締買單讓人敬佩,但除了罰款外,超速違規還有記點處分,嚴重甚至會吊扣駕照,他認為,爭議是縣府、警察局和監理站溝通有落差,應由單位協調處理讓事情圓滿落幕,不應該處罰駕駛人或由縣長負責。
台21線51.1K埔裏桃米坑至53.9K魚池澀水是日月潭重要聯外道路,因車流量大且有連續彎道,南投縣警局於2022年4月實施區間測速照相取締,不過居民多次向議員陳情,實施區間測速照相後,因為擔心超速反而刻意放慢車速或停在路旁,行車狀況更多。
南投縣議會最後決議,依測照速限60公裏彈性放寬20公裏,即車速超過80公裏才開罰。不過4月起陸續有駕駛人接到罰單,才知速限彈性調降為10公裏,許多用路人不知情,仍照原有車速行駛,紛紛遭照相取締,還有人一連接到7張罰單,看到郵差上門就害怕。
縣議員石慶龍今天說,警方調降測速照相速限,許多民眾陳情、投訴,警方兩周後才暫停取締,但開出罰單已經上千張,警方和縣府應加強宣導,不能讓民眾無辜被開罰。
許淑華說,議會建議速限開寬到80公裏,後來警政署行文,要求測速取締彈性僅能10公裏,70以上就會取締。議會建議不符合警政署規定不具效力,但警方新的承辦人員不知道過去曾放寬到20公裏,導致許多民眾被開罰,這些執行細節縣府沒有交接好,縣府將和監理單位溝通能重新裁罰,如果裁罰不能減少,不能有民眾或承辦員警負責,相關罰單就由她自行吸收,但請民眾行駛該路段,應小心駕駛,確保個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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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影/上千張超速罰單引爭議 縣長許淑華: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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