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搶先訂「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後,新北、高雄、台南、台中相繼研擬自治條例草案,但部分縣市因規範外送員工時上限為十二小時,引發工會反彈,認為限縮工時將導致收入縮水,迫於壓力,新北已拿掉工時條款。據了解,勞動部研擬指導原則過程,對於要不要訂工時上限、該怎麼訂,也有諸多討論。
全國外送員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訂工時上限,雖立意良善,但最直接衝擊到的是外送員收入,況且,不少外送員跨不同平台接單,隨時切換作業,實務上工時記載與認定會有難度。
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副教授邱羽凡說,工時是假議題,近來平台派單價格波動大,外送員收入每況愈下,才會拉長工時,想多賺一點,因此該討論的,應該是如何保障每單最低報酬,像加拿大日前已立法規範外送員的最低報酬。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則說,也許可將外送員納為責任制,由勞資雙方協議工時。文化大學教授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李健鴻認為,就算是僱傭關係,直接限制外送員工時的做法也簡化太多,尤其外送員多數是兼職,工時通常不會太長,限制工時不符合外送員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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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工時訂上限? 專家:保障外送員最低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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