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發軔於10年前的數字貨幣浪潮,是新型的價值登記和交換技術,被譽爲“信任機器”。如果說證券無紙化、電子化業務處理是信息技術帶來的第一次金融基礎設施革命,那么證券數字化、去中心化業務處理則將可能是信息技術帶來的第二次金融基礎設施革命。《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理論、實踐與監管》研究項目從理論、實踐、監管等多重視角對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進行了全面研究和探索。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科技監管局局長 姚前
項目目標
在傳統的金融基礎設施框架,中央證券存管(CSD)、證券結算系統(Securities Settlement System,SSS)、中央對手方(Central Counterparty,CCP)、支付系統(Payment System,PS)所提供的證券登記、清算、結算功能,均採用第三方簿記形式,由CSD、SSS、CCP、PS等中心機構在中央服務器上對證券账戶或資金账戶的余額計增計減,從而完成證券和資金的轉移。
而在基於區塊鏈的金融基礎設施框架,錢包地址取代了账戶,客戶無須在特定的中心機構开戶,其私鑰在本地生成,非常隱祕,然後從中導出公鑰,再變換出錢包地址,相當於自己給自己开账戶,這是首要不同。其次,分布式账本取代了中心账本。客戶每個人都有一個账本,大家一起共有、共享账本信息。账本就像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可追溯,每個人都能檢測、驗證账本信息。而且有能力的人都可參與記账,成爲記账人。再次,在價值形式上,未花費的交易輸出(Unspent Transaction Output,UTXO)取代了账戶余額,這是經公衆一致同意後的價值索取權,而不是第三方账簿記錄的數目。最後,在解決價值轉移的“雙花”問題上,共識算法取代了第三方背書,它利用經濟激勵相容設計,解決了在沒有可信中間人的情況下的造假問題。
在紙媒時代,證券的形式是紙質憑證,立字爲據;在電子化時代,證券無紙化,以第三方電子簿記爲據;在數字時代,證券的形式則是可信數字憑證,立“數字”爲據,可稱之爲數字證券。它不依賴第三方,數字證券分布式账本本身就是CSD、SSS,是天然的交易報告庫(TR),甚至可以是PS。
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已引起全球證券業的廣泛關注。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瑞士等國的證券交易所紛紛开展基於區塊鏈的交易結算系統的研發探索工作。這是一個全新的領域,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需要一個系統化、體系化的理論框架和解決方案。這是此項目的研究目標。
項目主要內容
該項目提出了集證券登記、交易、中央對手方(CCP)、支付系統(PS)、交易報告庫(TR)爲一體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理論框架,通過證券交易智能合約、最優報價和最優執行BBO智能合約、中央對手方擔保交收智能合約、中央對手方風險管理智能合約等創新方案,开展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證券交易、清算和結算,並對券款對付、結算風險、交收期、流動性、隱私保護、性能等關鍵設計進行了深入研究,同時還探討了傳統金融基礎設施機構的新角色。
該項目利用哈希時間鎖定協議HTLC技術,以跨境存托憑證爲場景,提出了基於區塊鏈的跨境新型金融基礎設施設計框架,並提出可適用於多種資產轉換場景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券款對付DVP、券券對付DVD、款款對付PVP方法,展現了區塊鏈技術在跨境金融基礎設施領域的應用潛力。
該項目還提出了基於區塊鏈的期貨和期權开倉、保證金日終結算、強制平倉、到期交割等創新方法和思路,並針對我國債券、區域性股權、資管等場外市場痛點,提出基於區塊鏈的數字解決方案。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的監管改革使場外衍生品的業務流程變得愈加復雜,帶來了更高的業務壓力。爲此,該項目研究了如何應用區塊鏈技術解決場外衍生品業務本身,以及因嚴監管而帶來的壓力,提出智能衍生品合約、智能交易自動報告庫及基於區塊鏈的OTC衍生品平台等創新設計。
此外,該項目提出了數字人民幣、數字身份、數字徵信等創新設計,包括“一幣、兩庫、三中心”的央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設計、基於銀行账戶和數字貨幣錢包分層並用的雙層架構、基於間接持有模式的央行數字貨幣方案;基於區塊鏈的可信身份體系;基於區塊鏈的不依賴特定機構、去中心化的新型徵信模式等。
區塊鏈技術沒有改變金融基礎設施的公共政策目標。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仍須滿足合規、安全、高效等要求。該項目全面評估了《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原則》(PFMI)對它的適用性,並着重分析了它的法律基礎、鏈下治理以及系統安全,提出了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監管框架。
該項目共產出14個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方案,涵蓋證券交易、登記、結算、中央對手方清算、交易報告庫、跨境資產交易、場內期貨期權、場外衍生品、場外資管、債券、區域性股權市場、數字徵信、數字身份、數字人民幣、金融監管等全方位場景。
項目價值與意義
一是該項目首次構建了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理論框架,彌補現有研究空白。該項目全面研究了基於區塊鏈的去中心化資產交易、登記結算、中央對手方(CCP)、交易報告庫(TR)、券款對付(DVP),覆蓋證券交易、登記、清算、結算、報告等全流程業務,並深入探討了結算風險、交收期、流動性風險、隱私保護、性能、FMI新型角色等廣泛議題,爲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完整的理論基礎。
二是該項目針對現貨、衍生品、場內、場外、境內、境外等各類業務場景提出基於區塊鏈的業務實施方案,並創新性地提出數字人民幣、可信數字身份、數字徵信等設計,具有顯著的實踐指導價值和意義。目前相關方案已付諸於實踐,比如,有關數字人民幣的研究成果已廣泛應用於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研發,轉化爲實際產出,建設的法定數字貨幣原型系統是全球最早的法定數字貨幣試驗系統,申請專利100多項,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打下了堅實的探索基礎。中國證監會正在开展基於區塊鏈的債券市場互聯互通,並建設基於區塊鏈的場外市場登記系統和交易報告庫。這些項目均是該項目研究成果的實際轉化,取得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力。
三是該項目爲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監管提供有益的決策依據。技術創新可能改變金融基礎設施的運行方式,從而對監管部門提出挑战。該項目提出具體監管框架,相關成果可爲將來的監管決策提供參考。
下一步,該項目將繼續深入探索,努力將現有研究產出轉化爲實際工程建設,通過實踐進一步檢驗和完善該項目研究成果,以爲我國新一代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添磚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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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姚前:基於區塊鏈的新型金融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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