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召開環評大會,審查「核能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即核二廠的除役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已經走到環評審查的最後一關,一旦環評委員審查通過,核能二廠即可以取得通過環評的行政處分,邁向核電廠除役之路。
環團今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根據111年1月24日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結論,專家小組建議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在此前提下,核能二廠1號機已於110年7月1日,因用過燃料池爆滿,提前停機,並於同年12月27日運轉執照到期;2號機也將於112年3月14日運轉執照到期,核二廠應在民間社會與專家的共同監督下如期除役,確保安全無虞,並還給北海岸居民一個沒有核安風險的土地。
包括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民間團體發出五點聲明。
其中包括,第一,核二廠沒有研議條件、應該如期除役;第二,經濟部及台電必須提出地方面對核電除役的配套措施;第三,台電核後端處應提出除役安全與除役執行專業的回應;第四,政府應儘速啟用核二廠室內乾式貯存設施;第五,核電廠走向實質除役,政府應儘速完成核廢料管理的法規制度。
環團表示,各項法規都明定核電廠申請延役的期間,是執照到期前的5至15年 ,台灣的核電廠均早已超過申請延役的時限,應如期除役;核二廠用過燃料池歷經三次改建擴充,用過燃料棒越塞越密,遠超過原始設計貯量,最後因空間不足,反應爐無法退出燃料束,亦無乾式貯存設施可以接替使用,並指稱台電長期漠視核廢料妥善處置的重要性,而高階核廢料的處置延宕,是造成核二廠不可能繼續使用的主因。
環團說,核二廠鄰近山腳活動斷層、大屯火山及基隆火山,下方有巖漿庫,建廠階段核島區曾挖到硫磺湧泉,先天環境條件不佳;營運階段,曾發生反應爐錨定螺栓斷裂、爐心側板出現裂紋、燃料匣彎曲、控制棒插入困難等種種問題,2號機更曾發生發電機避雷器爆炸事件,後天設備老舊,也是不該冒險延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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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核二廠是否除役今環評審查最後一關 環團發出五點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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