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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鑑智律師專業解答
首先,香港只要發穩定幣就會被監管,但不一定要申請牌照。
港府對於穩定幣的定義是“符合但不限於以下說明的加密保護數字形式價值——
(a) 以計算單位或經濟價值的儲存形式表達;
(b) 作爲或擬作爲公衆接受的交易媒介,用於爲貨物或服務付款、清償債務和/或投資;
(c) 可透過電子方式轉移、儲存或买賣;
(d) 使用不由發行人單獨控制的分散式帳本或類似技術;及
(e) 宣稱或看來是與某特定資產、一組或一籃子資產維持相對穩定價值。”
也即,只要是與現實世界的資產進行錨定且具有支付可能性的虛擬資產都可能被港府視爲穩定幣,遵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所有穩定幣都會落入監管範圍內,首當其衝的自然是法幣穩定幣(包括算法穩定幣)。但是,只要穩定幣的發行不面向公衆,只面向專業投資者,穩定幣的相關方可以不申請牌照,但須清楚列明該法幣穩定幣並非由獲發牌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發行。
其次,監管部門是香港金融管理局。
遵循國際主流觀點,穩定幣被視爲“商品”而非“證券”,因此不受證監會監管。對此,港府也說得明明白白“爲免使法幣穩定幣發行人受多個監管制度監管,現建議持牌發行人的法幣穩定幣發行將從某些監管制度排除,例如適用於證券(包括集體投資計劃)及儲值支付工具的監管制度。”
當然,市場瞬息萬變,港府也沒有排除未來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加入穩定幣的監管的可能性。但在可預期的未來,相比多頭監管,更切合實際的靈活監管是香港金融監管局總裁余偉文所稱的香港金融監管局所設的監管“沙盒”安排。因爲監管沙盒“既能保障金融穩定而不會窒礙創新”。
金鑑智
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金鑑智律師先後畢業於浙江大學(法學學士)、日本九州大學(國際經濟法和商法碩士),執業以來一直專注涉外法律糾紛、復雜公司糾紛以及大型投融資項目領域的法律服務,多年的商事法律服務經驗,使其能夠圍繞客戶的商業訴求提供可行性強的解決方案。
主攻業務領域:
跨境民商事爭議解決、Web3.0投融資合同糾紛、新經濟領域企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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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日本著名商事上市公司與台資⻰頭⻝品企業集團採購合同糾紛的商事仲裁,最終成功獲得上億可得利益損失賠償。
參與領先區塊鏈服務器⼚商與其供應商軟件採購合同糾紛,就其軟件是否符合質量標准展开充分論證、激烈辯論。
代表國內某⻰頭重型裝備制造業上市公司就其在歐洲某工程建設糾紛設計全套解決方案,最終以客⼾滿意的⾦額庭外和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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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日本跨國化⼯上市公司與國內知名化⼯設計單位專利侵權及商業祕密糾紛案,該案成功啓動法院現場勘驗,極⼤解決知產案件“舉證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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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國內領先不動產投資及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上海地區某⼤型綜合商業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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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曼昆問答 | 在香港只要發穩定幣就會被監管嗎?監管部門又是哪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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