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ika Ghosh,CryptoSlate;編譯:松雪,金色財經
在 11 月 24 日提交的文件中,美國檢察官指出,他們可能會超出指導方針,尋求對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 (CZ) 判處法定最高 10 年監禁。 檢方提交的文件是爲了回應 CZ 反對政府在美國拘留他的動議。
檢察官指出:“現實情況是,指導方針範圍的上限可能高達 18 個月,美國可以自由地主張任何最高法定最長 10 年的刑期。”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執行部門前負責人約翰·裏德·斯塔克 (John Reed Stark) 表示,這是檢方“首次”以“明確的措辭”表示,他們可能會尋求最高 10 年的監禁。
美國司法部 (DOJ) 律師在支持拘留 CZ 時表示,“他在量刑時面臨的處罰無疑對他來說意義重大”,這“有利於合理的限制”。
阿聯酋億萬富翁 CZ 已承認一項違反銀行保密法的指控。 檢察官指出,在大多數類似案件中,此類被告通常會被拘留在美國。
然而,檢察官指出,這是一個“不尋常的案件”,因爲CZ自愿來到美國接受司法審判。 這一奇點是檢察官允許 CZ 在定於 2024 年 2 月 23 日宣判之前保持自由的原因。
然而,司法部律師指出,該決定並未表明檢方認爲 CZ“不存在潛逃風險”。 事實上,檢察官認爲,可以通過限制他的旅行並阻止他飛回阿聯酋來“管理”CZ的飛行風險。 美國司法部律師指出:
“這是一個合理的限制,因爲如果趙長鵬被允許返回阿聯酋然後沒有出庭,他可能永遠不會對自己的罪行負責。”
此外,檢方指出,CZ 與美國“沒有聯系”。他的家人住在阿聯酋,他的大部分財富都在美國境外。此外,CZ 不僅是公民,而且自從獲得阿聯酋國籍以來,在美國享有“優惠地位”。 通過邀請獲得公民身份。 檢察官稱,所有這些都表明他與阿聯酋有“緊密聯系”,如果他決定潛逃,阿聯酋不太可能“交出他”。
法官理查德·A·瓊斯將於明天對這些動議做出裁決,並決定是否應限制 CZ 返回阿聯酋。 這是因爲法官將11月27日定爲審查CZ保釋令的最後期限。
在推測結果時,裏德·斯塔克指出,法官可能會下令額外的保釋條件,加強保釋要求,尋求檢察官和 CZ 的額外陳述,或者尋求更多“對 CZ 立場的具體保證”。 裏德·斯塔克補充說,法官也可以推遲做出決定。
這位前 SEC 負責人還聲稱,CZ 的罪行“不是監管停車罰單,而是等同於大規模謀殺和混亂,他的財富和非引渡國家的特殊公民身份使 CZ 具有合法的潛逃風險。”
此外,裏德·斯塔克表示,如果趙長鵬不合作、違反認罪條件或“採取其他行動破壞他的認罪安排”,他不會“感到驚訝”。
他表示,如果司法部不能對 CZ 判處相當大的刑罰,以阻止加密世界未來的違法行爲,那么認罪協議將對司法部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並補充道:“否則,整個幣安的崩潰很可能對 CZ 來說是一次輕微的打擊,而且可悲的是,這將是一場史無前例的歷史不公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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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美國檢察官:CZ 可能面臨最高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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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趙長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