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稅改風起雲湧、來勢洶洶。先前筆者「三環馬戲的全球稅改」與「全球稅改的兩支柱大戲」二文,介紹全球稅改的源起與主要內容,謹以本文討論台灣的因應之道。
首先,經歷多次稅改,「整修稅制、確保稅基完整」或已淪為陳腔濫調,然今為首要之務;此外,並應適度提高企業有效稅率。在全球稅改下,大型跨國企業經由各式租稅優惠或避稅操作所獲取之利潤,將面臨被國外稅局,追補稅的風險。
根據最新統計,我國營利事業整體有效稅率為百分之十四點三一,尚低於全球最低稅負有效稅率百分之十五的水準。財政部應檢討我國企業所得稅基,或從所得基本稅額制度著手,適度提高企業有效稅率。
其次,削減租稅優惠、裨補稅制闕漏、提升有效稅率,勢必使企業在國內的租稅負擔上升。財政部如不能保障大型跨國企業,一旦在國內繳足稅,如面對國外追補稅,並不會造成租稅負擔又再增加,將使大型跨國企業集團總部出走,掏空台灣經濟。就此,財政部應檢討現行企業所得稅制中,對於國外扣抵稅額相關規定,務使其涵蓋大型跨國企業,在全球稅改上路後,被國外稅局追補稅、重複課稅,所增加的租稅負擔。
第三,藉由外交斡旋,直接參與全球稅改行動。世界貿易組織以促進全球貿易自由為宗旨,二○○二年元月,我國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又稱「中華台北」)名義,成為世貿第一四四個會員。全球稅改透過OECD與G20所主導之「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包容性架構」推行。該組織以促進租稅公平為宗旨,目前已有一四一個成員,其中不乏個別關稅領域,我國申請加入,不是完全沒有任何的機會。
第四,台灣所處國際局勢艱難,如直接參與全球稅改行動實不可行,亦應竭盡所能尋求間接參與;試舉其犖犖大者。例如,是否能透過「包容性架構」成員中,與我國簽有全面性所得稅協定者,間接參與?又例如,在恪遵全球稅改相關規範與協議的情形下,是否能取得比照成員國家與地區的待遇、或列入「白名單」,以降低我國企業所將面臨的租稅不確定性?
在目前實際應對措施上,外界所知有限,除延宕六年的受控外國公司條例確定於二○二三年上路外,財政部尚提及所得基本稅額制度的檢討,但態度隱晦;此二者,或可勉強歸屬「整修稅制、確保稅基完整」方向的努力。在外交斡旋上,則只見日前財政部於接待法國參議院訪問團後,單方面表示,法方將支持台灣參與國際財稅組織。
筆者自安於學術象牙塔,不須背負政策責任,發言常有癡人說夢、過於樂觀的反饋。然夢想經由行動而實現,樂觀或悲觀一念間;全球稅改不會因為台灣把頭埋在沙堆裡,而風平雲靜。就以上所揭,行政院須籌設跨部會編組,財政、外交、經濟與國發四部會,應有統整性策略,台灣經濟的未來不容蹉跎與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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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陳國樑/全球稅改的四個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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