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部分離岸風電開發商股權頻繁換手股權,被外界質疑把離岸風電當金錢遊戲,沃旭能源集團財務與資本管理資深副總裁Kasper Kiim Jensen日前為了沃旭在台灣二百五十億聯貸案的簽約,特別來到台灣,並接受本報專訪。他強調,未來引資入股,會將台灣的股東列為優先延攬入股對象。
參與風電聯貸案態度向來保守的九大行庫,對沃旭聯貸案「全員到齊」,Kasper談到其中關鍵,認為應和沃旭母公司直接出面為台灣金融業對沃旭融資做擔保有關,Kasper和沃旭能源台灣董事長汪欣潔接受專訪時均證實,沃旭後續考慮繼續透過特殊合作夥伴模式,為風場引進長期投資人,這是沃旭在離岸風電業獨一無二的商業模式之一。
汪欣潔表示,沃旭在台灣針對新案場尋求長期策略投資人,「目標希望優先可以有台灣股權投資人。」預期因風場已進入建造階段,風場投資回報相對穩定,可觸發投資意願。
對於離岸風電股權的合作架構,汪欣潔指出,在合作夥伴模式下,沃旭能源持有百分之五十股權,並從開發建置到運維負責風場全生命周期,同時引進可靠的合作夥伴。
她舉例,如大彰化東南風場原為百分之一百沃旭持有,二○二○年引進國際機構投資人CDPQ及本地股東「國泰永續私募股權基金」共同投資百分之五十股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會計師陳宥嘉指出,風機運轉前大量資本支出及人力的投入造成大量資金需求,因此良好的資金規畫,一直是風力發電開發商的首要課題。而且風電專案須待成功商轉後才能逐漸回收成本,因而建造期間維持健康與穩定的現金流更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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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沃旭未來引資 台灣股東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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