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駕駛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但北市上月追撞4機車的公車司機,連3天都超過11小時,第4天就肇事,議員直指北市客運超時問題嚴峻。市長蔣萬安表示,安全絕對不能打折,已要求業者補足人力,絕不能超時。
議員曾獻瑩昨質詢指出,11月29日發生公車追撞停等紅綠燈4台機車,他調閱該司機紀錄發現,該駕駛事故前3天的駕駛時數分別是665分鐘、679分鐘、628分鐘,從早上9、10點一路開到午夜11點多才將公車駛回總站準備下班,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所訂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該司機已超出上限規定。
曾獻瑩表示,該事件不僅是駕駛問題,更凸顯超時工作、疲勞駕駛造成交通安全問題,市府作為主管機關長期未能有效解決人力短缺與超時工作,在今年客運評鑑報告中,去年甚至有高達7間客運業者在超時駕駛的評估報告裡是0分,讓市民每天暴露在疲勞駕駛的高度交通風險中。
蔣萬安表示,缺工是全國性問題,但不能成為安全疑慮藉口,上月已請公運處要求業者要補足相關人力,絕不能出現違規超時駕駛。
公運處李昆振指出,工時會列稽查項目,制度上確實要檢討,包含路線優化,不將路線拉很長,並依駕駛狀況適當調配,避免有超時精神不濟或有脫班、漏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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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公車撞4機車 連3天超時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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