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財務危機越來越大,但是銀行卻無法運用信託機制來充份保障消費者權益,對此多家銀行業者私下感嘆實在無奈,因為這些可免信託機制的大門,就是內政部為建商而開;銀行業者指出,只要內政部同意發函所有的建商都要採取信託機制,問題就能改善很多,但內政部卻遲遲不願動手。
據了解,金管會現在對銀行金檢,在土建融業務上有兩大重點,一是建商的造價成本是否「灌水」向銀行套取更多資金,另一則是建商的土建融業務是否都有交付信託;但對於後者,儘管金管會有心推動消費者購屋權益的保障,但問題卻卡在內政部對建商的管理,面對建商直接引內政部規定拒絕銀行要求信託,銀行無可奈何。
包括所謂的「同業保證」,對此銀行業者指出,內政部對於建案,其實有五種保證方式,除了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返還保證、價金信託之外,還有同業連帶保證、公會辦理連帶保證協定,但由公會來保證的方式幾乎沒有建商用過,建商為求資金運用可不受銀行監控,最常用的就是同業保證。
銀行業者感嘆,內政部在建商的壓力之下,雖然先前一度找金管會、信託公會、銀行公會、銀行業者開會,要求在建商的上述幾種類型的預收款信託,畫定必須建造工程超過6成,「也就是完成頂樓的樓板,整個結構體的興建之後,才能動用預收款!」卻遭建商公會、不動產開發公會等建商公會團體的強烈反彈,之後內政部又退縮,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進一步的行動。
銀行業者也指出,目前在土建融實務上,央行房市信用管制主要針對土融業務,要求只能撥4成,保留1成在動工之後才能撥款,至於建融業務,雖然央行並未設限,但銀行自己基於風控已先自律,絕大部分的建融撥款成數在6成至65成,就是希望建商改變以前槓桿過高的習慣,多拿一些自有資金。
銀行透露建商資金運用的另一祕訣指出,建商光是以自有資金4成完成上述可動用信託專戶預收款的門檻,絕對沒問題:「因為建商都是開『期票』!」往往工程完之後數月才需要對營造商付款,因此才希望內政部能拿出魄力,在房市下行的時候來保障消費者購屋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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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內政部缺乏魄力向建商妥協 銀行批判雷聲大雨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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