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今天起加重處罰規定,提高罰款至6000元,機車罰1200元,均違規記點3點,及應受道安講習3小時,罰則大幅提升。台北市交大今統計至下午4時,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共46件,以中正區、北投區、內湖區各6件最多,違規樣態包含汽車15件、機車31件。
員警今執勤時發現,今年行人路權經警方加強宣導及強力執法後,路口停讓情形已有明顯改善,顯示駕駛人用路安全觀念已有提升駕駛幾乎都有停讓行人,可能是提高罰款有關;因市區下午出現大雷雨,也可能為取締件數較少的原因。
北市警局指出,不停讓行人取締認定基準是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及車輛前懸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強度及密度。
北市府成立「行人安全友善環境計畫府級專案小組」,另警察局也制定加強高風險對象交通事故防制計畫,並於5月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全國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執法專案」,持續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違規,以維護用路秩序與安全。
統計台北市警局112年5月1日至6月28日執行專案取締總計6萬4859件,其中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7283件、「行人違規」6907件、「車輛行駛人行道」1萬573件、「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3萬6608件及「道路障礙」3174件,有效改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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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讓行人今起重罰6000元 北市下午4時前共取締4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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