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28)日公告「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111年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以鼓勵太陽光電案場設置儲能系統,減輕夜尖鋒時間沒有太陽光電時,供電的缺口負擔。
經濟部表示,這次公告推動的光電結合儲能系統主要是用於將白天太陽光電生產的電能移轉到晚上使用,可有效舒緩夜尖峰供電的議題。也因為部分的電能移轉到晚上輸送,白天可以併網的太陽光電就更多,提高同一條饋線的利用率。
經濟部表示,因為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在國內尚為起始階段,因此競標機制先規範申請人需為較專業的太陽光電發電業,其儲能系統則應規劃設置於已取得電業籌設或完工併網1000瓩以上的第一型太陽光電案場。
經濟部進一步表示,為鼓勵太陽光電發電業參與儲能系統建置,經濟部透過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機制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並以競標方式決定儲能系統輸出電能的躉購費率。儲能系統需於得標後一年內完成建置,將白天太陽能電力存入儲能系統後,於台電公告的夜間指定時段內,將電力輸出到電網。
能源局最後表示,推動光電結合儲能設置,不僅能將部分電力提供夜間用電需求,還能適度釋放已趨飽和的饋線容量,以建置更多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具有雙重意義。透過躉購費率機制推動儲能結合光電設置,為國內創新做法,預計透過本作業要點可協助建立國內市場機制,並帶動國內產業發展,為將來推動於太陽光電案場全面設置儲能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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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救救夜尖峰 經濟部推動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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