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社區大樓設置汽車充電設備問題,台電推動專設電表和專用電價,桃園市政府也決定將補助部分電表費用增加誘因,但不強制管委會裝設電表等充電設備,以鼓勵使用者付費為主。部分社區認為,使用住戶多付費較合理,但也有車主指出,不強制裝設恐無法普及。
市府前年9月公告「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樁注意事項」,周知各大樓不得拒絕住戶申設,但至今管委會大多都不願設汽車充電樁等充電設備。
台電上月推出專設電表和專用電價,裝電表約5至10萬元,市府副祕書長盧維屏昨天說,鼓勵既有大樓裝設電表,費用將部分補助,預計年底前制定的「桃園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則不強制裝設電表和樁位或插座在內的充電設備,以鼓勵使用者付費。
盧維屏說,2年來市政府和台電都鼓勵大樓另設充電專用電表,導向使用者付費,既然台電有新方案,市府補助可增加誘因,但拉線至車位裝插座或設樁、電費和後續加入的住戶要如何分攤費用,管委會和住戶要達成共識,若因「使用者不付費」不想裝,強制裝設就不公平。
台電桃園區營業處副處長邱雲祥說,今年1月迄今,有32個社區詢問汽車充電樁,但才2個社區申請,台電會審核及設計線路,在停車區裝獨立電表,住戶再拉線到自己車位上。
桃園市有社區大樓沒汽車充電設備,導致電動汽車車主使用電動機車充電設備,引起爭議。議員彭俊豪、黃家齊說,獨立電表代價高,管委會常不答應,住戶只好私接,易生糾紛。
開油電混合車的梁姓民眾說,社區停車場有充電設備會很方便,政府推綠能,應強制裝設或全額補助硬體費用,車主可全額付電費。羅姓社區主委則說,關鍵是分擔比例,用戶應多出。
龜山區陸光裏長聶哲淵說,電動車主太少,社區多數人不會為少數人負擔高成本,汽車充電設備提案才過不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市府補助和車主負擔數額會是重點。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社區大樓設汽車充電樁 桃園不強制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3784.html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