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爲區塊鏈分析公司 ChainArgos 的法律總顧問 Patrick Tan,ChainArgos 以揭露 Binance-Peg BUSD 抵押品不足而聞名,白澤研究院編譯。
“代碼即法律”(Code is law) ,雖然這句話已經在加密貨幣社區中廣爲流傳,但它幾乎沒有與立法者、監管者相聯系。
這就是監管加密行業的最大挑战之一——立法者是在“紙”上制定法律,而區塊鏈是建立在代碼之上的。
雖然立法者、監管機構可以制定大量立法,但很少可以編寫一行代碼。
即使法律想要努力跟上 Web3、加密貨幣技術進步的步伐,但立法者倉促地以零碎的方式進行監管,可能會導致意想不到的後果。
以新加坡的支付服務法(PSA)爲例,該法案不僅涵蓋加密貨幣,還涵蓋支付。
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首次提出 PSA 時,它被加密貨幣社區譽爲是一項具有前瞻性的立法,將有助於鞏固新加坡作爲“全球數字資產中心”的地位。
雖然 PSA 可能被大肆宣傳爲新加坡的首次加密監管嘗試,但一些立法歷史表明,其在範圍、規模和雄心方面都非常有限。
在首次代幣發行 (ICO) 泡沫破滅之後,新加坡的立法者沒有使用現有立法案例和執法行動來讓加密行業屈服,而是選擇了一種不同的方法——從頭开始。
在 PSA 於 2020 年 1 月生效之前,支付服務提供商受《支付系統監督法》(“PSOA”)監管,而貨幣兌換商和匯款公司受《貨幣兌換和匯款業務法》(“MCRBA”)監管。
PSOA 和 MCRBA 之間存在重疊,當時人們認爲,由於加密貨幣的使用量在增加,因此需要以更有效的方式對其進行監管,尤其是加密貨幣也不完全符合現有的法律框架。
因此,新加坡沒有試圖修改現有立法,而是重新开始,將一切都納入 PSA 這項新立法中。
PSA 的核心目的是做好兩件事,一個是簡化現有的兩項立法,即 PSOA 和 MCRBA;另一個是創建一個“基於行爲”的法律,以更好地應對加密支付的一切方面。
乍一看,新加坡監管加密貨幣的方法看起來很有希望。
一方面,MAS 將根據 PSA 的制度擴大權力,以確保加密支付的創新不會破壞金融穩定。而另一方面,MAS 將實施支付服務許可證制度,不僅涵蓋現有的支付服務提供商,也接受富有抱負的加密貨幣支付服務提供商。
根據 PSA,有七種關鍵支付服務需要獲得許可證:
开戶服務;
國內匯款服務;
跨境匯款服務;
商戶收購服務;
電子貨幣支付服務;
數字支付代幣服務;
貨幣兌換服務。
與加密行業相關的是第 5 條和第 6 條。
支付服務許可證包括兩種:
貨幣兌換許可證
標准支付機構許可證(兩者之間的區別是處理金額和基本資本不同)
隨着 PSA 以及許可證制度的實施,新加坡國內外的加密貨幣公司爭先恐後地申請許可證,急於在行業中證明自己的資質和合規形象。
不幸的是,對於打算申請許可證的加密貨幣公司來說,申請要求非常多,而且它們大多缺乏金融服務經驗。
例如,PSA 支付服務中的“電子貨幣支付服務”允許用戶使用電子貨幣向商家付款或將電子貨幣轉移給另一個人,但這卻涵蓋了從穩定幣到預付費數字錢包的一切內容。而“數字支付代幣服務”僅涉及买賣數字支付代幣(“DPT”),或提供允許人們交換 DPT 的平台,在這裏 DPT 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爲加密貨幣。
當然,主要問題是加密貨幣公司在費盡周折申請到支付服務許可證之後,卻無法運營“電子貨幣支付服務”和“數字支付代幣服務”的所有附屬活動。
在新加坡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需要根據 PSA 申請許可證,但幾乎沒有提供有關如何運營交易平台的指南,除了以下維持許可證的持續要求:
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要求
定期上報信息——例如轉账量
網絡安全
商業行爲——包括保護客戶資金、交易記錄、收據籤發等。
披露和溝通——向客戶准確說明其許可證和經營範圍
年審
例如,如果一家總部位於新加坡的公司想要在新加坡提供加密貨幣借貸服務,具體將如何監管?
根據 PSA,“數字支付代幣服務”的定義是指:
(a) 任何數字支付代幣交易服務;
(b) 促進數字支付代幣交換的任何服務;
根據上述定義,我們可以推測,加密貨幣借貸屬於“交易”,屬於“數字支付代幣服務”。
然而,PSA 及其附屬法規均未規定此類“交易”應如何進行。
你能借多少,能貸多少?
你應該借給誰,你可以向誰借?
你可以向誰借出多少“客戶資產”?
PSA 沒有要求總部位於新加坡的加密貨幣公司將客戶的加密貨幣與他們自己的加密貨幣分开,或維持資本儲備以防部分貸款出現問題,有的只是它們有義務“保護”客戶資金。
PSA 也沒有要求它們保持足夠的儲備金以滿足《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的風險管理措施。
因此,PSA 無法涵蓋所有的加密貨幣應用場景也就不足爲奇了——它從來沒有被設計過,也不清楚它的初衷是什么。
由於 PSA 提供許可證制度,因此擁有許可證的加密貨幣公司幾乎可以立即從加密友好國家的監管機構獲得類似的批准。
新加坡加密托管公司 Hodlnaut 根據 PSA 獲得了許可證,該公司提供令人瞠目結舌的加密貨幣存款收益率。
2022 年 8 月 8 日,即新加坡國慶日的前一天,Hodlnaut 宣布以“近期市場狀況”爲由凍結所有客戶提款,令客戶震驚。
實際上,Hodlnaut 於 2022 年 3 月獲得了“原則上”的 PSA 許可證,並於同年 4 月开始運營,接觸了最終會崩盤的算法穩定幣 UST。
在獲得 PSA 許可證後,渴望收益的儲戶們蜂擁而至。
Hodlnaut 提供了 14% 的 180 天定期存款年化回報率,它實際上是將 UST 部署到 Terra 的 Anchor 協議上,該協議承諾近 20% 的存款收益率,Hodlnaut 從中賺取約 6%。
當 UST 最終失去與美元的掛鉤並且其姊妹代幣 LUNA 變得幾乎一文不值時,成千上萬被 14% 的年化回報率所吸引的 Hodlnaut 客戶,很快發現他們無法再從該平台取款,因爲他們的資產已經隨着 Terra 的消亡而消失。
像 Hodlnaut 這樣的公司實際上並不擁有傳統意義上的“資產”——因爲它們有負債。
當你將錢存入銀行時,這不是銀行的資產,它代表你向銀行提供的無抵押貸款和銀行的負債。銀行需要維持資本充足率——銀行本身的資產相對於其風險加權資產和流動負債的比率。
雖然像 Hodlnaut 這樣的公司以他們管理的資產而吹噓,但這些“資產”實際上是公司欠客戶的無抵押貸款。
但由於這些“資產”是加密貨幣,它們不在《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的支持下,而是在 PSA 的支持下,PSA 沒有要求受許可的加密貨幣公司保持足夠的儲備金。
因此,許可證特別不適合涵蓋類似於 Hodlnaut 的案例。
“如果它看起來像鴨子,走路像鴨子,叫聲也像鴨子,那么它很可能就是鴨子。”
盡管像 Hodlnaut 這樣的公司不是銀行,但它們的行爲就好像是銀行,而且應該受到像銀行一樣受到監管——結合使用 PSA、《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
相反,PSA 爲像 Hodlnaut 這樣的公司提供了合法性和監管批准的外衣,就好像它們在按照與《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監管的公司相同的標准運營,但卻沒有讓它們對風險負責。
那么,新加坡如此匆忙地拼湊 PSA 是錯誤的嗎?
“是”,也“不是”。
PSA 代表了一項來自世界主要金融中心之一的新加坡的進步立法,並由立志建設未來的立法者縫合在一起。
雖然新加坡經常與紐約、倫敦、蘇黎世和中國香港相提並論,但缺乏與這些城市相同的地理優勢,所以新加坡只能盡力保持其作爲金融中心的優勢。
這解釋了爲什么在 2018 年,新加坡开始着手監管許多其他國家監管機構認爲“不可監管”的加密貨幣。
因爲新加坡沒有像紐約那樣的廣闊腹地,也沒有香港和倫敦的战略位置,所以它必須利用速度和敏捷性。
不幸的是,任何新技術的立法,尤其是加密貨幣,都需要一種既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的方法。
也許立法者可以依靠希波克拉底誓言作爲指導——primum non nocere——首先,不要傷害。
雖然從表面上看,倉促監管並沒有害處,但可以說,在沒有必要的基礎設施來支持這種監管框架的情況下創建許可證制度確實有害。
與其嘗試將加密貨幣嵌套入 PSA,不如從一开始就不頒發許可證。
新加坡本可以利用監管機構掌握的所有現有工具來監管加密行業——結合 PSA、《證券和期貨法》和《銀行法》,同時滿足與 Hodlnaut 類似的情況和現有法律不適用的情況。
根據與新加坡相關的加密貨幣公司的高調破產的數量,外部人士可能會很快判斷新加坡監管加密貨幣的早期試驗已經失敗。
但他們觀察還不夠全面。
加密貨幣(目前)還不是全球金融體系的一部分,也不清楚它們是否會成爲其中的一部分。
通過創造加密貨幣立法和保護魯莽的投資者免受不必要的風險敞口,可以說,新加坡立法者至少承諾了“不傷害”。
雖然去年許多備受矚目的加密貨幣公司破產都與新加坡有關,但我們無法直言該國立法者是它們失敗的直接原因。
聲名狼藉的加密對衝基金三箭資本(“3AC”)可能在新加坡設有辦事處,但其基金和批准投資的投資經理在英屬維爾京群島。
Terra-Luna 的 Terraform Labs 可能在新加坡設有辦事處並注冊成立,但它不受 MAS 監管,其創始人和主要員工也不來自新加坡。
即使新加坡的投資者哀嘆這個城市國家的主權財富基金對 FTX 的投資如何給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帶來了“可投資”和“可靠性”的光環,但該交易平台及其管理人員都不受 MAS 監管,而且該公司也不是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
相反,無論管轄範圍如何,加密貨幣投資者和交易者都需要認識到,確保資產安全的責任最終應該落實到個人身上。
監管、許可和官方背書幾乎無法保證資金的安全性——要向前發展,單靠法律和監管只是“紙上談兵”,應該與加密貨幣背後的區塊鏈技術相結合。
使新加坡加密監管再次生效的一種可能方法是要求加密貨幣公司爲客戶切實實施保障措施。
例如,PSA 下的被許可公司,無論是原則上還是其他方面,都需要向監管機構申報由自己管理的所有公共錢包地址。
即使被許可公司不愿意公开其公共錢包地址(如果不愿意,你將如何存款?),頒發許可證的機構當然應該有權強制監督。
然後,監管機構可以僱傭第三方公司或審計員負責驗證這些錢包中的資產是否足以滿足客戶提款的需要,這種監控可以實時進行,而不是定期進行,也不是在出了問題之後。區塊鏈固有的透明度本身就可以成爲一種“監督工具”。
鑑於金融機構在一個更加結構化的環境中運作,想要適當監管加密貨幣,監管機構也需要使用加密行業所依賴的基礎設施來進行充分的監管。
這包括實時加密貨幣監控、非保密檢查和錢包識別——目前,這樣的能力已經存在,只是,積極的監管和舉報留給了社區。
這不可能是加密行業和 Web3 前進的方向。
去年 11 月,英國《金融時報》表示,鑑於新加坡最近遭遇挫折,並本能地對所有與加密貨幣相關的事情做出下意識的反應,香港有能力從新加坡手中奪取“加密貨幣中心”的桂冠——但這種觀點有點爲時過早。
雖然新加坡經常被譽爲“成功創業國家”的典範,但嘗試的過程並非沒有遇到過錯誤,PSA 可能也不例外。
雖然是權宜之計,但 PSA 及其實施需要發展,但可能比新加坡監管機構和立法者已經習慣的速度更快。
新加坡推出 PSA 的速度是一個不小的壯舉,但該國的立法者並沒有因滿足榮譽而止步不前。我想,他們可以做更多的工作,使 PSA 更加完整,超過目前任何一個國家的加密監管進度。
如果發放許可證的理由是爲利益相關者提供一個安全的框架,那么可以說,PSA 進展得太快了,步子邁的大容易閃到腰。如果沒有足夠的基礎設施來支持許可證制度,包括使用技術工具來監督被許可公司,那么 PSA 就有可能成爲一個營銷工具,爲被許可加密貨幣公司披上一層可信的外衣,即使它們只是暗地裏“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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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觀察:新加坡的「加密立法」 該放慢腳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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