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因財產來源不明等罪遭判刑,內政部表示,即日起停止縣長職務,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林茂盛表示,他會拚盡全力「顧好縣政」,把全部時間貢獻給宜蘭鄉親,穩定縣政發展,努力把事情做好,「相信司法終究會還給縣長清白」。
涉案的3位縣政府局處長,只有交通處長黃志良未被判刑,全身而退,財政稅務局長盧天龍與時任農業處長的康立和目前是勞工處長因被判刑,兩人都將可能被調整成非主管職務。
內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規定,縣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應停止其職務;第82條第2項規定,縣長停職者,由副縣長代理,因此內政部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即日起停止林姿妙縣長職務,並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縣長。
林茂盛表示,將依地方制度法代理職務,林姿妙自從上任到現在努力推動縣政,有目共睹,近年來在各項全國民調評比名列前茅,他會秉持過去林縣長6年來的施政,依法行政,繼續努力爭取縣民最大福利,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現年57歲林茂盛,原本是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林姿妙第一任縣長,延攬他擔任祕書長。行政院前政委吳澤成在台北縣政府歷任工務局長、主任祕書、副縣長期間,林茂盛是他的部屬,共事約7年半;吳澤成在政委任內,林茂盛擔任工程會工程管理處科長,共事約2年時間,被視為吳澤成帶出來的子弟兵。
工務出身的他擁有營建與法律研究所雙碩士,表現優秀,2005年台灣省政府模範公務人員、2009年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模範公務人員2011年行政院公共工程金質獎個人貢獻特優獎、2012年新北市政府模範公務人員。
宜蘭縣長林姿妙相當信任及倚重他,連任縣長時把林茂盛調升為副縣長,1人扮白臉、1人扮黑臉,合作無間。林茂盛目前每天搭乘國道客運往返北宜上班,還抱公文回家看,日後代理縣長繁忙,他說,勢必無法再有通勤時間,必須搬到宿舍,把全部時間貢獻給鄉親,顧好宜蘭縣政,相信司法會還給林縣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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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林姿妙遭停職由副縣長代理 林茂盛:拚盡全力「顧好縣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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