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先前要求全體國銀提出不動產放款的總量管制報告,據了解,央行月前進行報告的檢討,知情人士透露,不少銀行的報告被央行「退貨」要求重新調整,並指示三大修正方向。
央行要求國銀修正報告的三大方向,依每家銀行狀況不同適用不同方向,包括第一,若市佔率已到一定水準,央行要求其不動產放款總金額不能再增加;第二,目前全體銀行的不動產放款佔總放款的比率平均水準約百分之卅六,高於這個比率的銀行,會被要求降至該比率之下;第三,即使比率低於百分之卅六,但若土建融的業務量遠甚於房貸,也會被要求不能再承作新的土建融。
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規定,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的百分之卅,換言之,即使銀行為了符合規定,吸收更多存款以爭取作不動產放款的空間,也不見得能過得了央行的關卡。
一位銀行高層形容,央行已經把牌「亮」得很明顯,就是要進行大規模的「減量」;其中對於土建融案,在這種壓力之下對於期滿十八個月還沒動工的土融案,「銀行將更積極的要求客戶提前清償更多借款額度」,屆時建商的壓力恐怕更大。
不具名的金融圈人士說,許多銀行的報告被央行退件後,已重新提交檢討報告,因此在央行要求下,估計明年底之前所有銀行的不動產放款比重都會降到百分之卅六以下。
由於報告是逐年檢討,若明年的平均值低於百分之卅六,二○二六年底銀行必須持續壓低不動產放款佔全部放款的比重。
另一個就是土建融業務,銀行業者說,先前沒有往來的建商,現在要申請新的土建融貸款幾乎是不可能;此外,在銀行對土建融業務「以價制量」之下,土融和建融利率已不只百分之三點五,甚至有銀行喊到百分之四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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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管制不動產放款 央行提3改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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