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金管會25日宣布開放主動式ETF、被動式多資產ETF後,臺灣證券交易所31日公告相關配套措施,投信業者可依相關母法、子法規範設計新商品,並送件審查,正式宣告台灣主動式ETF、被動式多資產ETF正式鳴槍起跑。依業界人士推測,最快3月可以看到業者送件。
為推動金融市場商品多元化及打造具有台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金管會於2024年12月25日宣布修正多項相關規範,正式開放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簡稱主動式ETF)並放寬被動式指數股票型基金的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得同時包括股票及債券(簡稱被動式多資產ETF),以豐富台灣ETF市場,滿足投資人多元需求,並吸引國際資產管理機構參與。
配合政策修訂,證交所同步調整相關規章,包括證交所「營業細則」、「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發行人及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及「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等,於2024年12月31日公告,並自即日起實施。
主動式ETF由基金經理人依投資目標及策略,主動建構及調整投資組合,突破傳統被動式ETF僅追蹤指數績效的限制。其特點包括:
資訊透明:採全透明方式(每營業日於基金淨值結算後,於投信公司網站揭露當日實際投資組合)。
靈活操作:不強制要求須有績效指標(Benchmark),更具策略彈性。
產品識別:基金名稱標註「主動式」字樣,證券簡稱前四位元組為「主動」,且股票型ETF證券編碼第六碼為A,債券型則為D。
被動式多資產ETF屬於傳統被動型ETF,其追蹤標的指數成分證券得同時包括股票及債券,為投資人提供多元資產配置的便利性。此類產品需具備以下特點:
股債平衡:指數編製規則須訂定固定之股債配置比例或訂定指標條件及各指標條件下適用之股債比例。
產品識別:指數名稱應包含「平衡」字樣,證券簡稱前四位元組為「平衡」,證券編碼第六碼為T。
配合金管會的ETF政策修訂,證交所同步調整相關規章,包括證交所「營業細則」、「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認可指數股票型基金之發行人及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及「受益憑證買賣辦法」等,於2024年12月31日公告,並自即日起實施。
證交所表示,主動式ETF與被動式多資產ETF的開放,不僅能提升ETF市場深度與廣度,更將吸引國際投信業者進入臺灣市場,促進資本市場國際化發展。此外,證交所將透過多樣化的投資人教育宣導活動,進一步提高市場對新型ETF的認知與接受度,協助業者順利推動新商品,並促進台灣邁向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目標。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ETF商品無法保證獲利或配息,投資人應注意投資風險,投資前務必多方查證,並詳閱公開說明書。主動式ETF與被動式多資產ETF懶人包如附件,未來證交所將持續提供最新宣導資料置於官網ETF專區、e添富、官方Facebook及宅在家學習網等,投資人講座等實體宣導活動可於證交所官網首頁\關於證交所\新聞資訊\活動訊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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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業者可以送件了!主動式ETF、多資產ETF 鳴槍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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