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新設置畜牧設施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距離聚落至少要400公尺,但紛爭不斷,目前100多場申請有近50場遭居民反對,還有裏長被連署罷免,議員批自治條例造成業者無所適從,地方分裂,市府昨在議會專案報告,議員要求重新檢討距離,明確規範業者溝通的對象和範圍等,下次定期會提出修正案。
提案人議員周嘉韋表示,市議會2021年10月通過「新設置畜牧設施管理自治條例」實施後,許多居民認為400公尺仍不足以隔絕畜牧設施所帶來的環境影響,例如空氣汙染和臭味;且自治條例中對於業者需要與那些居民進行溝通並沒有明確的規範,僅以距離作為唯一的標準,導致業者無所適從,也易引發居民的抗議。
議員李宗翰也說,當初制定自治條例,就主張要1000公尺以上,後來經討論定為400公尺,但顯然無法解除居民的疑慮,支持修正,像雲林也是畜牧大縣就採取距離1000公尺以上,台南市用最嚴格的標準規範畜牧場的設置,可以減少居民的疑慮。
議會做成3點決議,請農業局明確化新設畜牧設施申請者的溝通對象及範圍,避免畜牧業者無所適從;居民有對於居住環境品質的權益,畜牧場也有經營畜禽生產的權益,業者在尋找設置畜牧場地點時,應事先了解在地民情,尋求民眾生活權益與畜牧產業發展的平衡,請業者與地方民眾妥善溝通,避免未來有衝突及阻力;如申請業者或居民在溝通過程遇到不法的要求或暴力介入,可尋求司法或警察機關協助排除。
農業局代理局長陳仲傑表示,會以顧及在地居民生活品質及業者產業的權益,盡量取得平衡點,避免造成衝突雙方的損傷,朝向雙贏。
最近東山區東河裏爆發居民不滿養雞場進駐發動抗爭,發動連署罷免裏長吳火生,本月21日將投票,吳火生稱是遭到有心人士抹黑,自認處事公正,希望事情能圓融解決;農業局說,因畜牧場設置導致罷免裏長,是台南市首例,不樂見事態如此發展,希望雙方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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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反養雞場延燒 台南東山區東河裏民要罷免裏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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