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都有違規停車遭開單經驗,如駕駛當下不在場,警方就會先開出「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俗稱白單)」置放於違停車輛上,後續才會寄發「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正式裁罰。桃園市警察局自12月1日起推動桃園市交通違規逕舉標示單全面電子化,以期方便管理,減少弊端。
過去模式放置標示單是為了避免同一違規停車行為未逾2小時,遭不同員警重複舉發而產生民怨,標示單雖然並非法令規定表格,僅供執勤人員辨識用,但仍可達到提醒民眾功能,具有宣導民眾不要違規停車效果,而且就算員警沒有放置標示單,只要違規行為屬實,仍會遭到舉發。
李維振說,過往處理流程是員警在現場以手寫方式開立,之後返所將資料、違規照片上傳逕舉系統後,再寄發正式的紅單;為簡化製單及數位化檔案管理,預計12月1日起白單全面電子化,於違規現場以警用小電腦開立白單及拍照,上傳內政部警政署雲端伺服器,並運用手持式藍芽印表機列印電子白單,後續將由警政系統自動白單轉換紅單作業,除可以大幅提昇製單效率與品質,避免同仁寫錯字或誤植的情況外,所有後續調閱及管理,達到管控數位化,後台並可運用AI判斷避免重複舉發,用智慧科技來解決重複舉發及白單管理問題。
楊梅警提醒,由於日後電子化的標示單與罰單相似,民眾收到標示單後應仔細查看,逕行舉發標示單不需要先行繳費,後續會再寄發紅單讓民眾憑單繳納罰款。另外也呼籲民眾駕駛汽機車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任意違規,以免荷包失血或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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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為減少重複舉發引發民怨 桃園12/1起交通違規逕舉全面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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