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一艘拖船前天疑因纜繩斷裂,導致無動力工作平台船漂流至觀新藻礁保護區,擱淺1天才被拖離,環團憂藻礁遭破壞。桃園市環保局指出,該船未經許可駛入觀新藻礁海域,違反野生動保法開罰最高25萬元,並將邀專家會勘藻礁受損情形。
擱淺藻礁海域的無動力工作平台船,原為執行「大潭電廠進水口清淤工程」,前天凌晨4時從台北港出船,由一艘拖船預定拖航至大潭電廠進水灣施工,不料途中疑因纜繩斷裂,工作平台船往南漂,擱淺於新屋永興裏觀海台的海域,該處也是觀新藻礁保護區。
該艘擱淺的工作平台船上無油料及人員,研判無油汙外洩汙染風險。台電及船東依計畫執行船體移除前置作業,昨早上11時30分,將擱淺工作平台船體拖至大潭電廠進水灣。
由於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工作船「東坪8號」2020年曾在大潭藻礁G1區擱淺,事後調查破壞藻礁0.58公頃,昨天則是台電出包,一艘無動力工作船漂流擱淺在觀新藻礁保護區。
「後續施工不容再疏失。」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前理事長葉斯桂說,該艘無動力工作平台船擱淺後,一路從觀音漂流2、3公裏至新屋永興裏觀海台附近海岸,是在破壞藻礁生態,他直指台電拖船保護措施沒做好,市府應追究相關疏失責任。
葉斯桂認為,從該工作平台船漂流路徑來看,明顯影響藻礁保護區南區,某一區塊藻礁恐破壞不小,但因海域風浪大,加上昨下午潮汐退潮時間晚,無法到藻礁現場檢視判斷藻礁實際損壞面積,將等風浪較小,再會同環保局邀集專家學者現勘。
桃市環保局說,台電該工作平台船未經許可駛入觀新藻礁保護區海域,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開罰最高25萬;後續將邀集專家學者協助評估藻礁生態保護區受損情形,如有損傷藻礁,將請台電提出生態補償復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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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電工作船擱淺藻礁區 桃園罰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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