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友-KY案爆發後,為避免KY公司爆雷,金管會修改相關法規,祭三大緊箍咒,一、KY公司若有發生財業務異常,申報生效期限從12天延長到20天,並新增退件條款,二、承銷商保薦期從兩年延長到三年,三、若重要子公司營運地在大陸,KY公司在台募資的錢,需存放在台資銀行。
金管會昨(11)日宣布,已預告完成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說,近兩周就會修正發布,換言之,最快8月底前KY新制就會上路。
爆發康友案後,再加上疫情讓營運地在海外的KY公司查核更加不容易,這兩大轉折關鍵讓金管會重新思考KY在台募資的監理措施,認為營運地在海外的KY公司風險高,不能再讓KY公司募資程序過於簡化,因此研擬強化對KY公司的募資管理。
據新修正規範,金管會對KY募資管理祭出三道緊箍咒,一、只要KY公司出現財業務出現重大變化、被處份、連兩年虧損等七大項情況,申報生效期限從12天延長到20天,並新增退件條款、以及要求連兩年虧損者,必須檢具健全營業計畫書才能辦現增發新股或發具股權性質的公司債。
二、募資後控管部分,承銷商保薦期從兩年延長到三年,若募資計畫實際執行情況有重大差異時,必須提報董事會和股東會辦理。
三、若重要子公司營運地在大陸,KY公司在台募資的錢需存放在台資銀行。
據了解,承銷商保薦期延長及在台募資的錢得存在台資銀行,這兩大項都是因應康友案而生。康友當初帳上有40億元現金,結果變成30萬元,銀行函證問題引發關注,官員說,未來KY公司募資的錢、存放在台資銀行,未來有任何狀況,都可透過台資銀行總行協助。
據證期局統計,目前第一上市櫃公司(KY公司)共107家,今年至今募資案件共七件、募資金額21.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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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康友條款 金管會為KY設三大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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