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今天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向美國提出告訴,指控美方在「降低通膨法」制定新能源汽車歧視性補貼政策,將大陸等世貿成員產品排除在外,違反世貿規則。
大陸商務部官網26日傍晚發布「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訴美『通脹削減法』補貼措施答記者問」,披露上述訊息。
大陸商務部發言人稱,為維護中方新能源汽車企業利益和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公平競爭環境,3月26日,大陸就美國「通脹削減法」(降低通膨法,Inflation Reduction Act)有關新能源汽車補貼等措施訴諸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
發言人稱,美方以「應對氣候變化」、「低碳環保」為名,推出「降低通膨法」及其實施細則,以使用美國等特定地區產品作為補貼前提,針對新能源汽車等制定歧視性補貼政策,將中國等世貿組織成員產品排除在外,扭曲了公平競爭,嚴重擾亂了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和供應鏈,違反了世貿組織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等規則,中方堅決反對。
發言人並稱,中方堅定捍衛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尊重世貿組織成員在規則框架下實施產業補貼,促進本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正當權利。「我們敦促美方遵守世貿組織規則,尊重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趨勢,及時糾正歧視性產業政策,維護新能源汽車全球產業鏈和供應鏈穩定。」
綜合外電報導,美國財政部去年12月1日提出補貼電動汽車的新規定,詳細說明電動車如何根據總統拜登標誌性的「降低通膨法」,有資格獲得最高7500美元(約新台幣24萬元)的稅收抵免。
新規明定,2024年起,符合資格的潔淨能源車輛不能含有由「有疑慮的外國實體」所製造或組裝的動力電池元件。2025年起,符合資格的車輛也不能含有由上述實體採掘、處理或回收的關鍵礦物。
報導稱,此舉形同排除電動車、動力電池產量居全球之冠的中國企業。
美國推出新規一週後,中國商務部發言人何亞東表示,美國政府發布「降低通膨法」電動汽車補貼政策實施細則,歧視性對待中國企業,將中國企業的產品排除在補貼範圍之外,是典型的「非市場導向政策和做法」。中方將持續評估美方措施實施情況,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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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陸在WTO提告美國 控法案排除大陸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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