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嫌收警用監視器業者賄賂被收押,引發前市長柯文哲與市長蔣萬安連日針對監視器傳輸費率隔空互嗆,柯文哲上午嗆蔣「好膽就去臨時會」,北市府下午也回擊,請直接正面回答一個問題就好,為什麼現任市府發現,在柯任內,明明已經有原有契約可以議價,還要特別簽訂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且為什麼設定3M費率為2200元?
北市副發言人李政軒說,請柯主席不要迴避問題、不要左閃右躲、不要模糊焦點、不要轉移話題,這是柯前市府訂定的專案契約與後續議價結果,導致3M費率為2200元價格的事實,柯主席以「省錢」自居,既沒有省錢,也不該省了自己的責任。更何況,最重要的是,已有原有契約,為何另立專案契約?啟人疑竇之處,何時要面對並說明?
李政軒指出,市府發現,106年柯市長另外跟台智光訂定一個特別針對警察局的專案費率合約,這個約在109年第一次將3M費率訂定為2200元。請問柯主席,既然以理性務實科學自詡,能不能跟各界說明,這個費率是依照什麼標準、怎麼訂出來的呢?
李政軒表示,柯主席今日質疑的2M要換成3M,是因為他任內訂下的汰換監視器數量也需要符合3M頻寬。柯市府規畫的監視器汰換計畫,在柯市府任內根本沒有執行完,這個計畫在蔣市府任內接續汰換的200萬畫素相機自然就都得符合議會但書,搭配3M的網路頻寬。柯主席是不是又忘記了?
李政軒說,在柯任內108年委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進行監視器汰換規劃設計和監造服務,當時就提出若要使用200萬畫素的監視器,就須配上3M頻寬的結論。監視器在柯規畫下已經汰換為200萬畫素,請問柯前市長的作為是什麼?即使不汰換為3M,3M也佔了所有監視器的23%,難道就可以把費率訂到2200元?
李政軒指出,事實如此清楚,竟然還能責推蔣市府,令人匪夷所思。相較之下,蔣市府關心費率的合理性,多次議價,讓台智光讓步降價,省下預算,柯前市長看看當初的3M定價,與如今相比,再與市場相比,或許可以有所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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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酸蔣萬安沒膽去臨時會 北市府轟柯文哲「正面回答1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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