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大專院校減免3.5萬元學雜費政策2月上路,屏東縣恆春鎮因已運用台電核3廠回饋金發放在地大專生2萬至4萬元不等助學金,有家長被告知,不得重複請領學雜費減免補助;民代認為兩者性質不同,要家長擇一請領不合情理,建議鎮公所修改自治條例助學金名稱為「生活扶助金」,送鎮代會審議。公所表示,朝此方式解套。
恆春鎮是台電核3廠所在,台電每年提撥1.5億元睦鄰回饋金給恆春半島4鄉鎮公所統籌運用,恆春鎮公所用作大專生助學金,但有家長近日替子弟申請電廠助學金時被告知,中央減免學雜費已上路,不得重複請領。
家長氣得急找民代陳情,立委徐富癸說,核3廠助學金意在補助偏鄉教育,是電廠周邊居民的福利津貼,建議恆春獎助自治條例修正名稱為「生活扶助金」,中央減免補助即能發放。
議員潘芳泉說,政府補助私大減免學雜費,是全國學生受惠,核3廠回饋補助是針對當地居民,不能因中央政策扼殺當地學子的權益。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指兩者性質本就不同,要求家長選擇其一,很不合情理。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表示,台電回饋補助金如屬「生活扶助金」,則不影響中央學雜費的補助,恆春鎮長尤史經說,這學期已請私大學生提供在學證明造冊,再請鎮代會召開臨時會,將核三補助款改為生活扶助金「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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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核3回饋、學費減免 只能2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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