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有30處設置測速照相桿及2處區間測速路段,但不少駕駛人安裝車用測速器規避執法,警方為制止這股歪風,已配發23套手持式雷射測速槍,加強機動測速執法,短短5天取締107件違規超速,其中3件嚴重超速,每件可罰3萬6000元,呼籲駕駛人乖乖開車。
台東縣警察局利用手持式雷射測速槍執法,3月1日至5日共取締107件,3件嚴重超速,12件時速超過100公裏,違規最高時速達118公裏,嚴重超過省道速限。
警方指出,取締案件中,高達9成車主安裝偵測型測速器,反偵測固定式測速執法設備,警方為防範用路人僥倖違規,去年購置23套手持式雷射測速槍,已配發4個警分局,扣除6套定期維護,現有17套值勤中,可說是偵測型測速器剋星。
員警指市售偵測測速器或網路App下載測速功能軟體,只能偵測測速照相桿或區間測速路段,對手持式雷射測速槍沒用,駕駛遵守道路速限,才能自保。
「各警分局會不定時、不特定路段執法,抓超速違規,絕對不會有模糊空間」交通隊長劉正達表示,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行駛可罰1200元至2400元罰鍰;超速達40公裏以上就是嚴重超速,每件可罰3萬6000元,並當場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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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反偵測也沒用…台東雷射測速 逮逾百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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