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針對公寓大廈社區公共安全設施修繕補助,限定每個立案社區最高30萬元,但近年來因通貨膨脹工料雙漲,導致修護成本大幅提升,尤其電梯修護甚至碰上必須整套設備換新,老舊社區因為早年法規沒要求成立基金,換新電梯動輒上百萬元,與政府的補助上限差距很大,無力負擔電梯更新費用,也間接形成社區公共安全隱優。
市議員黃崇真指出,內壢火車站後站一個大型社區超過25年,管委會有立案,最近就面臨7棟大樓要換新7套電梯的問題,每套約100萬元,不換會有被困在電梯裏面和其他安全問題,但是這樣的社區因為早年建築管理法規沒要求建商撥款成立基金,社區管理費累積的存款根本無力支付,市府的補助認定同一個社區上限30萬元,等於一套電梯補助4萬多元,社區財力不足,政府補助又少的情況下,面臨借貸更新。
黃崇真認為,政府和社區管委會都有責任維護公共安全,但是像上述的老舊社區大樓換電梯,可以從寬認定,以認定每一套電梯設備為補助依據,不受30萬元的限制,不然管委會30萬元申請額度用韾,其他公共安全設施的維修就不能申請補助。另外,內政部有補助老舊社區大樓增設電梯的辦法,像中壢後站這個大型社區原本就有電梯,不屬於「增設」補助對象其實不合理,公共安全優先的前提下,應該放寬認定。
市議員陳美梅表示,確實有些老舊社區面臨公共安全設施、重大維修缺經費的問題,主因是早年沒有基金,更新設備的財力負擔沈重。也有些社區未雨綢繆做好經費的超前布署,但是無論如何,政府的補助確實很少。
市政府建管處表示,過去幾乎沒有社區管委會申請電梯修繕,市府對各社區的補助一年30萬元上限包括所有修護,各社區管委會通常會排出公共安全項目優先順序申請補助。市政府自行編列公寓大廈修繕補助的預算約4200萬元,全桃園市7400多個管委會能分到的補助不多,去年社區申請公共安全相關補助總計364件,金額共計1943萬多元,佔總補助的41.47%,其他的補助用在重大修繕在30%,一般修繕23%,老舊社區的管委會如果無力負擔電梯大修的費用,建議可以尋都更的路線向國土署申請補助。不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年對有危險之虞的大廈有補助,市府可以協助管委會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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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老舊公寓大廈換電梯費用高補助少 民代批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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