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邀請學生出席「與學業、生活輔導、獎懲有關規章研訂或影響其畢業條件之會議」。台北市教育局統計,68所高中職有11所學校違法,未邀請學生參與校內會議,已發函要求學校3月18日前修正會議規則納入學生代表,以維護學生權益。
北市議員何孟樺今表示,舉凡校務會議、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學生獎懲委員會、服裝儀容委員會、防治校園霸凌因應小組及學生午餐供應委員會等,都算是在學校應該要邀請學生參與的會議範疇,若學校連最基本的依法行政都做不到,遑論要落實校園民主。
違法的學校有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私立東方工商、私立喬治工 商、私立強恕中學、私立靜修高中、私立文德女中、私立方濟高中、私立華岡藝校、私立薇閣高中、私立奎山實驗高中 、私立幼華高中。
何孟樺要求,教育局必須督導各校在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內改善,並通盤檢討學生代表的數量、比例是否符合「高級中等教育法」、「高級中等學校校務會議組成及運作注意事項」等相關法令 。
北市教育局回應,將函請部分未依法邀請學生代表出席校內會議之私立高中職,於3月18日前修正相關會議設置要點納入學生代表,並函復教育局,以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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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不讓學生參與校內會議 台北市11所高中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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