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擬訂定飛行傘自治法規,縣府昨天辦草案說明會。有業者認為部分規定太嚴格,希望放寬限制;教育處近日將彙整業者與相關局處建議,預計下半年將草案送入議會。
花蓮縣豐濱鄉去年發生民眾玩飛行傘墜落摔死意外,經查有5家仍未取得經營許可,已勒令停業。體育署雖頒訂管理辦法,相關罰則仍需地方自治法規配合,縣府教育處昨邀縣內5家業者、相關局處、場地所屬鄉鎮市公所及體育署諮詢委員等,討論草案內容。
業者指出,草案規定替遊客保險總價到6千萬元,不符合營業經濟效益;建議取消年齡限制;還有人希望縣府能放寬場域用地規定,以及載飛人員證照逾期的相關規範。
教育處表示,中央規範是母法,地方政府只能比照擬定草案,載飛人員證照、受載飛者年齡等涉及保險理賠,需較嚴謹規範。業者保險金額部分,當初有向中央提出下修需求,不過體育署考量安全問題未能調整,縣府會再持續反映意見。
教育處代理處長翁書敏說,近日將彙整並審視業者與相關局處建議,視後續情況召開第2次說明會。由於草案有60天預告期程,後續還有法規、縣務會議等作業,預估會在下半年議會定期大會提案審查,若期程能提前,會盡量趕在臨時會提案。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建議,縣府訂定草案應該將各局處分工權責敘明,並增加消防警政通報系統規定,若不幸發生意外狀況可即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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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花蓮飛行傘草案 業者盼放寬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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