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和主富服裝公司(NET)各自主張,擁有東岸廣場2至4樓建物產權,市府在2月1日點移交給新的營運廠商微風集團後,NET已把基隆市府列為被告,提起確認所有權訴訟,另對原東岸廣場營運廠商的大日開發公司,提起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基隆地方法院已受理兩案進入審判程序。
基隆東岸廣場在前市長林右昌任內招商,由大日開發公司得標,當時廣場結樓為地上1層賣場,地下4層停車場。大日後來引進NET為合作廠商,由大日負責地下停車場營運,NET出資興建2至4樓後,負責1至4樓商場招租營運。
基市府和大日的契約1月31日期滿,市府去年底重新東岸廣場辦理東招商,包括微風和NET在內共4家業者投標參加評選,最後由微風集團出線。市府2月1日凌晨辦理2到4樓產點移交作業,NET主張擁有產權,但市府出示與大日的契約,強調整棟建物產權都屬市府,雙方爭執不休。
主富公司訴諸司法裁判,已向基隆地院出確認所有權等訴訟,以基隆市政府為被告,聲明東岸廣場2、3、4樓建物均為原告所有,以及及原告提出的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核定為2億1539萬5333元。主富公司也對大日開發公司提告,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39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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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NET雖道歉法律戰仍開打 狀告基隆市府與大日 地院受理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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