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接獲檢舉,在林內鄉查獲一處私人狗場涉嫌不當飼養、虐待,狗場陳姓負責人9年前曾因不當照顧,讓飼養的小狗活活餓死,被彰化縣政府列為不得飼養犬貓的對象,他4年前搬遷到林內鄉進行犬貓收容,防疫所人員查獲時,現場糞便堆積、髒亂不堪,100多隻犬貓中有多隻消瘦病弱,全案將依動保法規定裁處。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位於林內鄉一處私人狗場疑涉不當飼養及虐待,2月16日會同雲林縣鬥六警分局和台灣NOE行動組織突襲稽查,現場清點犬貓134隻,收容在鐵皮屋、庭院和自宅內,飼養環境髒亂糞便堆積和通風不良,且有部分犬貓有消瘦病弱等情況。
防疫所初步調查,狗場陳姓負責人2015年因為飼養多隻小狗,未善盡飼主責任,導致多隻小狗被活活餓死,被彰化地院判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五條第1項第1款之非法故意使動物受傷致死罪,並由彰化縣政府依動物保護法裁處禁止飼養犬貓等動物在案。
陳姓負責人4年前搬至雲林縣林內鄉新光路租處(約30坪大小),並開始進行犬貓救援收容,所飼犬、貓來源為民眾通知救援,並在臉書提供匯款帳號接受贊助。
防疫所技正鄭安國表示,該場犬貓由雲林縣政府分別執行沒入、責付保管及移動管制的保全措施,全案目前仍在調查中,將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裁處。
防疫所表示,去年至今,已查獲蘇姓男子及本案陳姓負責人等人,打著犬貓救援名義,利用民眾愛心,大量收容救援動物並收取不一費用,又未妥善照顧動物,致後續病弱未就醫或不當飼養,已嚴重影響動物福利,呼籲民眾避免愛心流為不法人士的斂財手段。
防疫所長廖培志表示,全案沒入的犬貓已辦理公告認養,其中不乏親人溫和的貓隻,目前皆已完成絕育、狂犬病注射及晶片植入,歡迎民眾踴躍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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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餓死狗被判禁養 他竟以救援名義收容百餘隻犬貓還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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