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台電聯手參與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2家國營事擬砸新台幣108.1億元,取得本土開發商得標風場4成股權,不僅為中油首度跨足離岸風電市場,也是藉此轉型培育綠能人才。
面對淨零轉型,高碳排產業首當其衝,中油去年宣示進入淨零元年,中油董事長李順欽強調,今後所有布局都是為了實現Clean Power Company(潔淨能源公司)新願景。
淨零趨勢之下,賣油本業終有凋零一天,李順欽分析,參與離岸風電符合公司轉型3大策略,意即「優油、減碳、潔能」當中的「潔能」,亦為一種長期財務投資。
在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1期選商階段,中油曾主動洽「檯面上主要的開發商」,經過評估,將與本土開發商合資開發位於苗慄外海的風場,持股比例約15%,國營兄弟台電則持股25%,投資計畫已獲行政院同意,中油預計最快今年3月董事會討論通過此案,法定預算則待立法院審議通過。
按風場建置成本估算,中油投資金額約40.5億元,台電約67.6億元,合計約108.1億元。
相關官員分析,從企業購售電角度來看,投資風場內部報酬率(IRR)穩定,加上本土經營團隊彼此商業文化相近,商業條件洽談也順利,催生這項商業決定。
此為中油首度進軍離岸風電,中油主管指出,中油本業核心能力並無離岸風場的開發與經營,可透過與開發商合資風場,學習離岸風電領域;意即,此項投資存在人才培育效益,「畢竟長遠轉型本業業務會減少,總得未雨綢繆」。
人力練兵部分,中油說明,首先是從開發商欠缺人力切入,只要中油員工具有採購、土木等相關專業,便可安排至開發商學習;另也讓員工有機會了解風場開發團隊管理職內容,包含備標、競標、融資相關工作與專案管理能力。
台電則是早在示範獎勵、潛力場址階段,就開始推動離岸風力一、二期計畫,二期風場預計明年完工併網,國產化比例最高,合計裝置容量約400MW、年發電量約13億度。
台電指出,國營事業基於採購法限制,無法投入區塊開發競標,遂改以投資風場方式參與,除裝置容量可計入台電自身,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的電費收入也有益於台電財務,後續將持續與3-2期潛在參與者洽談風場合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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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油台電擬砸百億搶進離岸風電 取得三階風場4成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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