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把興達港附近2000多坪土地,租給業者設置興達港光電停車場,民代質疑,停車場從前年2月蓋好已近2年,卻仍未開放停車,根本是沒有需求還硬蓋,要求市府檢討。交通局說,興達港光電停車場是為了鄰近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未來發展後的停車需求設置,市府零出資,每年收益108萬,也節省管理空地的經費。
興達港光電停車場2022年2月完工後,太陽能板開始運作,但停車場卻遲遲未開放供民眾停車,去年8月甚至還曾被媒體拍攝到停車場周圍雜草叢生、一片荒涼,當地居民也說,停車場的位置距離太遠,不會想去停車。
高雄市議員邱於軒說,興達港光電停車場因為沒有停車需求,1年多沒有車子停過,市府甚至連廠商光電受益都不清楚,為沒有需求,至今仍未啟用,但廠商僅以每月108萬元租金,就能承租2000多坪土地做光電發電,市府應好好檢討究竟算不算「賤租市有土地」。
邱於軒表示,如此大片積的市有土地若要出租做太陽能、光電應評估是否符合效益,若停車場沒用途,是否應土地變更?而非為了發展綠電、每年為省10多萬的除草費,變相賤租市有土地,她要求交通局通盤檢討。
高雄市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說,興達港光電停車場源於2019年交通局配合市府推動「創能經濟太陽光電計畫」,為配合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的發展,交通局將茄萣興達港碼頭西側週邊未開闢的停車場用地標租給廠商,由廠商建置為太陽光電停車場。
劉建邦表示,興達港光電停車場市府零出資,每年收益108萬,不僅活化了市有土地資源有權利金收入外,更節省交通局管理空地的人力與經費;目前能源局海洋產業創新園區仍在招商階段,停車需求暫不高,因此暫未開放停車。
交通局說,為使閒置停車場用地能發揮最大使用效益,並符合停車場興建法令規定,結合太陽能設施及簡易停車場建置,符合停車場用地管理方向;會持續要求得標經營業者,善盡管理責任,以維護場地及周邊環境的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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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高雄光電停車場蓋好2年仍未開放停車 議員要求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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