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核定基隆捷運建設計畫綜合規劃,總經費696.89億元,預計2033年完工通車;此外,也核定台中捷運綠線延伸可行性研究。交通部重申,不分縣市的捷運審議計畫,都是在交通部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委員會中,按相同遊戲規則辦理,本於全國一致。
針對基隆捷運建設計畫綜合規劃,交通部指出,總經費為696.89億元,中央分擔519.98億元,台北市政府分擔57.54億元,新北市政府分擔71.44億元,基隆市政府分擔47.92億元。
交通部表示,行政院已核示相關經費分擔原則,用地費由各轄區地方政府負擔,工程經費除中央補助可行性研究階段南港至八堵建設經費85.07億元外,其餘參酌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大眾捷運系統規劃,以及建設計畫最高補助比例補助地方政府。
交通部表示,後續推動事項由基隆市政府成立捷運發展基金,推動各場站聯合開發及車站整體開發區,並提早推動都市計畫擬定,增加未來土地開發效益,降低市府財政負擔。此外,由新北市政府續辦興建及營運,至於盈虧及資產持有等議題,則由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政府共同協調研議,於完工前3年完成確認。
至於台中捷運綠線延伸可行性研究,交通部表示,台中捷運綠線烏日文心北屯延伸總經費355.91億元,其中用地費13.59億元、自償性經費90.22億元,以及非自償性經費252.10億元,包括中央分擔182.78億元、台中市政府及彰化縣政府分擔69.32億元。
有關地方捷運建設,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方式,交通部指出,均依《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具全國一致原則。
交通部說,捷運建設計畫經費包括用地費及工程費,其中工程費又分為自償性工程經費、及中央與地方共同負擔之非自償性工程經費;前述自償性工程經費為捷運營運期間票箱收入,以及地方政府藉車站周邊土地開發與租稅增額等籌措自償性財源,屬地方政府收益,作為挹注捷運建設經費。
至於中央與地方共同分攤的非自償性工程經費,其分擔比例依計畫所在的地方政府財政級次,以及自償率相對應得中央補助比例,計算中央與地方政府分擔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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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基隆捷運綜規經費696.89億元 交通部:拚2033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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