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先前核定京華城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昨天遭監察院糾正,監委認為,北市府自創「韌性城市貢獻」等核給20%容積獎勵,給予約5585坪容積樓地板面積,逾越上位法規容積率上限,糾正北市府。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表示,這個案子是前市長柯文哲任內的案子,市府會依照監察院的糾正內容,制定一個通案性的審查原則,作為後續審查的依據,也會在任內未來避免相關的問題。
媒體也追問蔣,是否會調查當時的審議官員?蔣萬安說,監察院已經做了說明,監察院的報告也非常清楚,市府的立場就是針對通案原則,做一個檢討跟制定,避免未來發生這樣的事情。
監察委員林盛豐、蘇麗瓊透過新聞稿表示,北市府在110年11月公告核定京華城原址的「修訂台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在欠缺法令依據下,逕行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所定的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標章等獎勵規定,法外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
監委並認為,北市府給予按「第三種商業區」基準容積率上限為560%,外加最高20%的容積獎勵,換算給予獎勵「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1萬8463.2平方公尺、約5585坪;如另加計按之後建築執照實設總樓地板面積比例推算的免計容積部分,則可增加樓地板面積合計恐高達約1萬265坪。
監委說,這不僅逾越上位法規「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與內政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的容積率上限規定,且給予容積獎勵額度與申請人貢獻程度間也失衡,難認有北市府宣稱的「對價性」,本件容積獎勵細部計畫修訂案的規劃提案、審議及核定過程,都有重大違失。
蔣萬安今天表示,制定一個通案性的審查原則,作為後續審查的依據,也會在任內未來避免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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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京華城案容獎遭監院糾正違失 蔣萬安宣布訂通案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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