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堵詐團利用虛擬戶洗錢,金管會要銀行、VASP業者積極監控交易者(指買賣比特幣者)的金流,到底有沒有效?一家銀行主管私下說,其實很難。
依銀行與VASP業務往來的自律規範,從限交易者得與VASP「同一家銀行」帳戶,改為只需「同名」,關鍵主因就是「同一家銀行開戶」太難。
對想買賣比特幣的交易者來說,要買比特幣得另開一個銀行戶頭,可能會降低交易意願;對銀行來說,等於要收納這家VASP旗下所有交易會員,風險高漲,恐最後斷絕VASP業者往來;最終VASP業者也萎縮。
最終改為監控「同名」帳戶的交易款項移轉,但能防堵人頭戶嗎?銀行主管說,若是惡意人頭戶,根本防堵不了。
例如張三在A銀行開實體戶,又去B銀行的VASP旗下開虛擬戶,之後張三自己把帳戶交給詐團,詐團依舊可以騙了李四的錢、把李四錢匯到張三戶頭後,依循「同名」管道,最終還用了張三的虛擬帳戶洗錢。
一旦事跡敗漏,檢調只能將張三A銀行戶頭列警示戶,但虛擬戶的資金可能早就移轉了,金管會此舉僅能墊高犯罪成本,但卻無法真正防堵「惡意人頭戶」。
金管會官員說,目前法務部已修法,無正當理由提供人頭戶給他人使用,被警察機關裁處將會被列為「告誡戶」,這種惡意人頭戶就會被列為「告誡戶」將被金融機構限制金融帳戶自由使用權五年,藉此防止惡意人頭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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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堵虛擬帳戶洗錢 監控交易者金流...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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