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對環保業者申請設置廢棄物轉運站,苗慄縣後龍鎮龍津裏民籌組自救會,今天上午20多位自救會裏民冒低溫寒風前往廠區門口拉白布條抗議,要求苗慄縣政府駁回申請案,不應再審;對此,縣環保局表示,目前該案尚在變更地目審查程序中,待興辦事業計畫通過,始可申請清除機構附設貯存式轉運站。
自救會指出,業者要在苗慄縣後龍鎮龍港段共八筆丙種建築用地及農牧用地土地上,申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設施(貯存式轉運站)使用」案,處理有毒或放射性毒垃圾,目前已經有興建建物,裏民誓死反對到底,要求苗慄縣環保局駁回。
自救會成員鄭小姐說,基地範圍內的土地,原由某自動化倉儲設備公司莊姓負責人申請興建一棟三層樓辦公室,後產權轉移,竟將新建建物提供環保業者一併納入申請變更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使用,有暗度陳倉之嫌;
且應設置的地點為農牧用地,須地目變更,請環保局不要公親變事主,損害裏民的權益及生命財產安全。
她說,申設地點與後龍溪支流重疊,將影響當地的灌溉農作及用水安全,附近龍港有漁獲,如廢棄物流至鄰近海域,也會汙染近海漁獲,而對面有同光國小,大車進出頻繁更會影響學童用路的安全。
民進黨台北市黨部主委張茂楠今天上午也回鄉相挺。他說,會來抗議主要是抗議審查過程未公開,未讓裏民了解這是要設置甲級廢棄物貯存場與轉運站,將嚴重影響當地生態;同時也質疑業者是合法掩護非法來申準,不想看到龍津裏民成為環保事業的犧牲者。
縣環保局則表示,長煜公司在後龍鎮龍港段申設清除機構附設貯存式轉運站,計畫從事廢塑膠、廢玻璃、廢金屬等19項一般事業廢棄物 回收、分類 貯存 清除 在法規上屬清除業增設貯存式轉運站,而非廢棄物處理場。
依現行廢清法規定 廢棄物自產源出廠後2日內應清除至再利用或處理機構,否則則即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業者111年10月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申請,轉請縣府相關單位審查,目前尚在變更地目審查程序中,相關缺漏補正資料還需各主管業務單位去認定,待興辦事業計畫通過,始可進入廢清法程序,申請清除機構附設貯存式轉運站。
縣環保局祕書蔡政勳強調,業者有依法申請權利,行政主管機關有責審查,無法拒收避審,尊重自救會訴求,也會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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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反對申設置廢棄物轉運站 苗縣後龍龍津裏民冒寒風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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