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為建設地方向銀行借款,去年利息高達6億元,財政局研擬「桃園市建設公債發行自治條例」盼增加籌措資金管道、減輕財政壓力,昨報市政會議通過,將送議會審議。議會國民黨團表態支持,民進黨團呼籲應更謹慎,無黨聯盟則要求說清楚監督機制。
目前全台僅台北、新北和高雄市府有發行公債自治條例,實際發行過公債的只有北、高,台中的草案則在議會審議中。
桃園市財政局長歐美鐶昨回應,訂自治條例目的是增加籌措資金的管道,但備而不用,並非一通過就馬上發行公債借錢,市府目前也無發行公債的打算,未來再視財政和市場利率等評估。
受全球市場經濟影響,國內央行利率近2年調升5次,去年市庫支付銀行借款利息也增加。財政局統計,前年、去年市府長短期債務總計分別為328億和338億元,微幅成長,但前年利息僅2.8億,去年卻多達6億元。
歐美鐶說,發行公債與銀行借款最大不同在於銀行借款利息會隨著市場變化浮動,公債會鎖定利率,也因如此,財政人員發行公債時間點的眼光要很精準,如何選在利息最低點發行,考驗判斷和精算能力,因此不僅財政部鼓勵地方訂定發行公債自治條例,如能「借低還高」發行低利率公債、將錢償還高利率的銀行借款,也有助減輕市府財政壓力。
桃園市議會國民黨團總召梁為超表示,地方政府發行公債已是趨勢,不然利息負擔很驚人,前市長鄭文燦很多負債要還,中央統籌分配款長年不公平的問題未解,市長張善政還要推動重大建設,黨團支持公債條例,讓市府財政運用更有彈性。
民進黨團副總召張肇良指出,發行公債利率如果比銀行高,不如直接跟銀行借錢,因此市府應該更加謹慎,如果是為了地方建設,開源節流的方式也有很多種,如蓋社宅、辦公大樓可找民間合資開發,政府出地、民間出錢,再分配空間,還省去開發建設的工。
無黨聯盟總召李家興說,條例既然要送議會審查,市府就要先跟議會說清楚,到底哪些重大建設到了必須發行公債的地步,不能光說備而不用,要是終究用上了,議會如何能發揮監督機制,各黨團也應了解內容,研議是否啟動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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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園訂建設公債條例 盼減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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