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台中市交通局表示,自2月5日零時起至2月14日24時共10天,將實施計程車春節加成費用,每趟次加收50元,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未啟用計費表功能者不得額外加收,若有不依規定收費者,乘客可搜集司機資訊,向1999專線檢舉,保障搭車權益。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因應農曆春節假期疏運啟動,各縣市均於春節期間實施計程車加成費率,台中市比照往年每趟次加收50元,並按表收費。
葉昭甫也提醒民眾,台中市計程車費率自去年8月1日起調整後,新費率起跳價維持85元,但起跳裏程由1500公尺調整為1250公尺,續程每200公尺收5元,民眾在春節搭乘便利的計程車,每趟次加收50元。
葉昭甫也說,春節加成費率實施日期,自2月5日零時起至2月14日年初五24時止,為期10天,並於2月15日零時起恢復一般費率。民眾搭車時若遇未依規定收費情形,可記錄車號、搭車時間、上下車地點及駕駛姓名,並檢附相關照片等詳細資訊,向市民一碼通專線1999反映,以利後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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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台中市計程車春節加成這天起上路 每趟次加收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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