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將至,京華廣場容積率近期成討論焦點,民進黨團今(8)日召開記者會指控,京華廣場獲得史上最高840%容積率、獲利120億元超級大禮包等。對此,威京總部集團發聲明強調,歷經政黨輪替的兩朝的監察院所出報告,非常明確地指明京華廣場容積率取得過程一切合法,是取回本來就有的容積率,也沒有所謂獲利120億元之情事,期望外界不要政治操作,顛倒是非、以訛傳訛。
威京總部集團表示,之前向台北市都委會聲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經(1)捐贈全街廓土地30%作為復盛公園用地,並登記為台北市政府所有;(2)提供捐地後的20%樓地板面積作為公眾停車空間,才於民國80年獲准變更為商三用地(法定容積率560%),又再捐贈2.2億元興闢台北市偶戲博物館後,始准許起造京華城購物中心,為臺灣都市計畫首例工變商個案。
當年台北市政府公告實施的都市計畫規定,明確保障京華城允建樓地板面積得不低於120,284平方公尺,惟京華城僅使用111,919.11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為678.91%。
至民國99年,威京總部集團向北市府申請變更細部計畫,北市府在計算粗容積率時,以「捐贈全街廓土地30%後」的地塊面積計算,竟然將原捐地後應為560%的容積率,誤解為打七折後僅剩為392%,嚴重剝奪我方權益,才引發救濟返還容積率的多年爭訟。
歷經十年,威京總部集團多次向監察院、內政部等單位陳情,期間更是經過政黨輪替的兩朝執政,中間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錯在郝市府任內,始而發函糾正,北市府才在民國107年將容積率回復到原始的560%;豈料當時的北市府竟又不當刪除都市計畫內「允建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之保障,造成人民財產莫大損失和不公平對待。
威京總部集團強調,京華廣場正確的法定容積率就是560%,係依法透過公益性、對價性之整體規劃設計爭取容積獎勵20%,加計依法購買取得的容積移轉30%後,符合法定容積上限的1.5倍,整體容積率才達到840%。
即便只加計容積獎勵20%,整體容積率亦僅達672%,仍不及原保障樓地板面積換算的容積率678.91%。觀察京華廣場的歷史證據資料可知,目前威京總部集團還蒙受實質上損失。
威京總部集團指出,綜上,為維護集團之合法權益,監察院糾正北市府報告早已明鑑,盼外界勿捕風捉影,任意揣測,甚至意圖透過操作獲得不當政治利益,倘有不實報導,本公司必當究責,絕不寬待,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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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柯文哲遭控圖利120億元京華廣場 威京集團發聲明:顛倒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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