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在1946年接收日據時期製糖會社土地,其中有許多原屬原住民土地,族人卻要向台糖承租使用。原民會編列價購台糖土地經費5100萬元,歸還1.44公頃土地給族人,保障族人居住及土地權利,其中花蓮縣有22戶、面積約0.7公頃。7旬族人聽聞高興地說,「等了一輩子,土地終於能拿回來」。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今天下午會勘花蓮壽豐鄉和平部落4戶價購的土地,並主持「價購台糖土地座談會」。他表示,早在1988年,發起第一次的還我土地運動時,當時就有很多長輩說,土地是祖先原來居住、耕種的地方,如今演變成長年向台糖承租土地,一年平均繳納租金約2至3萬元。
夷將指出,主要原因是在日據時代開放申請時,有些族人認為祖先本來就住在這裡,土地是自己的,而且申請所有權後要繳稅就沒有申請;也有一部分人來不及申請,這些土地最後都充公,並轉移到製糖會社,國民政府來台接管後變成台糖公司土地。
原民會指出,由於台糖公司為民營機構,需以價購方式取得原屬於族人的土地,行政院去年7月同意辦理價購台糖土地計畫,花蓮縣共有22戶,包含新城鄉、壽豐鄉、鳳林鎮及光復鄉。今年9月將會完成增畫編原住民保留地,12月底前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的工作,將土地還給族人。
「等了一輩子」73歲的平和部落頭目吳阿圳(Komod) 說,自出生以來就住在平和,過去長輩因對土地相關權益不了解,錯過登記時機,之後就開始定期繳交租金,感謝原民會編列預算價購台糖土地,將族人過去生活的地還給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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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等了一輩子」原民會價購台糖土地1.44公頃歸還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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