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關懷職業災害勞工及家屬生活,紓解生活困境,訂定「嘉義市勞工職業災害慰問金發放實施要點」,元旦起實施,年滿15歲、設籍或在嘉市轄就業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致死發給10萬元慰問金,或傷病連續住院達4日以上發給5千元慰問金,需事故發生日起,或職業病經勞保局認定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
嘉市議員建議市府設勞青處,加強照顧勞工權益福利,市府在組織未調整前,持續加強照顧勞工,社會處說,嘉市近3年職業災害 (含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發生人數平均每年450人,考量嘉市產業以服務業為主,以及縣市共同生活圈因素,將通勤職災也納入慰問金發放範圍,可重複請領其他縣市相同性質慰問金,盡力維護職業災害勞工權益加1再加1。
社會處長李思賢說,職業災害勞工家庭需要多元服務,除慰問金可先行支應部分經濟生活所需,復工前勞工將面臨醫療、復健、重返職場與勞資協商壓力及不確定性,都需要社會資源協助。以上需求均可向社會處職業災害專業服務人員洽詢,將提供有關職業災害法令及權益諮詢、心理支持、經濟補助等協助,歡迎有需求的市民電洽或親至嘉市府社會處勞動力及青年發展科諮詢,諮詢專線:(05)225-4321轉101、102,王先生、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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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嘉義市開辦勞工職業災害慰問金 陪職災勞工度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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