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聲明:
本文爲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意見。文章如需轉載,請聯系曼昆律師工作人員:MankunLawFirm
2023年12月27日,在邁入2024年的最後幾天,港府還在爲成爲全球Web3.0中心不斷努力。這一次的目標是穩定幣的監管。不說穩定幣相比傳統支付方式具有的巨大優勢,光看USDT發行商Tether令人頭皮發麻的財務報表(2023年Q1淨利潤14.8億美元),不得不讓人感嘆穩定幣真是好,港府也是這么覺得的。爲了維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促進香港虛擬資產生態圈可持續和負責任的發展,港府決定和穩定幣共進退同榮辱,以監管的方式對穩定幣的發行進行背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聯合發表了公衆咨詢文件(下稱“穩定幣咨詢文件”),就有關監管穩定幣發行人的立法建議开始收集意見。
針對穩定幣咨詢文件,曼昆金律師就大家關心的重點進行解讀。
港府對於穩定幣的定義是“符合但不限於以下說明的加密保護數字形式價值——
(a) 以計算單位或經濟價值的儲存形式表達;
(b) 作爲或擬作爲公衆接受的交易媒介,用於爲貨物或服務付款、清償債務和/或投資;
(c) 可透過電子方式轉移、儲存或买賣;
(d) 使用不由發行人單獨控制的分散式帳本或類似技術;及
(e) 宣稱或看來是與某特定資產、一組或一籃子資產維持相對穩定價值。”
也即,只要是與現實世界的資產進行錨定且具有支付可能性的虛擬資產都可能被港府視爲穩定幣,遵循“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所有穩定幣都會落入監管範圍內,首當其衝的自然是法幣穩定幣(包括算法穩定幣)。但是,只要穩定幣的發行不面向公衆,只面向專業投資者,穩定幣的相關方可以不申請牌照,但須清楚列明該法幣穩定幣並非由獲發牌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發行。
香港金融管理局。
遵循國際主流觀點,穩定幣被視爲“商品”而非“證券”,因此不受證監會監管。對此,港府也說得明明白白“爲免使法幣穩定幣發行人受多個監管制度監管,現建議持牌發行人的法幣穩定幣發行將從某些監管制度排除,例如適用於證券(包括集體投資計劃)及儲值支付工具的監管制度。”
當然,市場瞬息萬變,港府也沒有排除未來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加入穩定幣的監管的可能性。但在可預期的未來,相比多頭監管,更切合實際的靈活監管是香港金融監管局總裁余偉文所稱的香港金融監管局所設的監管“沙盒”安排。因爲監管沙盒“既能保障金融穩定而不會窒礙創新”。
需要。
只要在香港开展穩定幣業務就需要向香港金融管理局申請牌照。首先,主要國家和地區都沒有就穩定幣的發行出台生效的法律法規,因此,在穩定幣監管領域,還沒有已經拿到牌照這一說法。其次,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會放棄在金融領域的話語權,即便美國、歐盟或者日本、新加坡在不久的將來就穩定幣發牌了,港府也不會免除在香港申牌的義務,甚至也不可能對已在其它國家或地區取得相關牌照的外國主體實施本地簡化牌照流程。
商業銀行可以。
爲免疑義,由中央銀行發行或代其發行的數碼形式的法定貨幣比如數字港元、數字人民幣之類的不在港府本次所稱的監管範圍內。商業銀行可以發行穩定幣,而且商業銀行發穩定幣面臨的監管和普通公司還不一樣,穩定幣咨詢文件建議銀行發穩定幣的,不對其業務活動再進行限制、也不要求銀行實繳注冊資本,因持牌銀行已在這些方面受銀行監管制度監管,並且其監管更爲嚴格。但在這樣的安排下,以商業銀行的身份去發行穩定幣還是另設公司去發行穩定幣,哪一個更可以實現監管上的收益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蠻高,但與收益相比或許仍有性價比?
具體而言,對於想要在香港面向公衆發行穩定幣的發行人來說,以下是主要的硬性的合規指標:
一家香港公司且有注冊辦事處。其行政總裁、高級管理團隊及主要人員必須常駐香港。
實繳注冊資本。不低於25,000,000港元,或流通法幣穩定幣面額的至少2%。
全額儲備支持。儲備資產總值在任何時候都至少相等於流通法幣穩定幣的面額。
完備風控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外部審計、獨立托管、贖回政策等。
至於軟性的合規指標成本如何就見仁見智了。比如業務活動的限制,穩定幣咨詢文件指出,發行人不應該進行借貸和財務中介的活動,亦不應進行其他受規管活動,例如《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或《保險業條例》(第41章)列明的受規管活動;法幣穩定幣發行人在开始任何新業務前須得到金融管理專員批准。通過其他法律或商業上的安排予以規避這些軟性的合規指標是否更具性價比取決於更多的因素。
全球市值最大的穩定幣運營商 Tether 尚未對穩定幣咨詢文件做出回應。但全球第二大穩定幣 USDC 的運營商 Circle 表態支持。不管Tether支不支持,要在香港繼續做穩定幣生意,就必須支持監管,至於監管程度如何,在靴子落地前都可以再商量一番。
那么,合規穩定幣要來了,RWA代幣化還會遠嗎?
本文作者:金鑑智(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金鑑智律師先後畢業於浙江大學(法學學士)、日本九州大學(國際經濟法和商法碩士),執業以來一直專注涉外法律糾紛、復雜公司糾紛以及大型投融資項目領域的法律服務,多年的商事法律服務經驗,使其能夠圍繞客戶的商業訴求提供可行性強的解決方案。
主攻業務領域:
跨境民商事爭議解決、Web3.0投融資合同糾紛、新經濟領域企業法律服務
典型案例:
公司糾紛
參與日本著名商事上市公司與台資⻰頭⻝品企業集團採購合同糾紛的商事仲裁,最終成功獲得上億可得利益損失賠償。
參與領先區塊鏈服務器⼚商與其供應商軟件採購合同糾紛,就其軟件是否符合質量標准展开充分論證、激烈辯論。
代表國內某⻰頭重型裝備制造業上市公司就其在歐洲某工程建設糾紛設計全套解決方案,最終以客⼾滿意的⾦額庭外和解結案。
知產糾紛
參與日本跨國化⼯上市公司與國內知名化⼯設計單位專利侵權及商業祕密糾紛案,該案成功啓動法院現場勘驗,極⼤解決知產案件“舉證難”問題
投融資項⽬
代表國內領先不動產投資及資產管理公司參與⼴州某城市更新項⽬,該案涉及⼟地歷史遺留問題衆多、政府部⻔政策模糊等多重難點。
代表國內領先不動產投資及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上海地區某⼤型綜合商業體。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律師解讀丨香港穩定幣監管五大重點問題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84256.html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