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大火爆炸案專案捐款達1億8843萬2998元,屏東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今日召開臨時會,決議以「罹難者四成、傷者六成」比例分配扶助金。其中,6名罹難員工每位517萬元,4位罹難消防員每位1118萬元,傷者部分發放基準依外傷嚴重度分數(Injury Severity Score,ISS)區分輕、中、重程度,金額從24萬餘元至1111萬餘元不等,縣府社會處將盡速協助善款撥至家屬指定帳戶。
副縣長黃國榮表示,明揚大火社會救助善款分配,為妥善運用善款及公開公正透明化,秉持縣長周春米承諾,邀集受災家屬及律師、會計師加入委員會,包括增聘受益代表分別由罹難消防英雄家屬、移工、罹難員工家屬及受傷員工各推舉一位,及律師、會計師各一位,讓整體討論更完整、全面,盡最大努力讓善款運用在最需要地方。
黃國榮指出,歷經四次會議,持續進行傷者各項服務需求評估,滾動式修正捐款用途,罹難者及輕重傷者分配比例的確認等,感謝救助金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所有委員、受益代表委員,能在最短時間密集完成任務,代表縣府對整件事重視,未來不論在消防安全或工廠安全提升,縣府團隊持續精進。
廖姓委員代表罹難員工家屬及受傷員工表示,「感謝縣府團隊協助,才能在最短時間完成這項艱鉅任務!」,從事發到善後處理,感受社會各界及縣府團隊善意,儘管過程中常面對來自多方不同意見,但總能盡力協調至最周全的決策,也謝謝眾人擁有一起把事情做好的心意。
據統計,「0922火災爆炸災害」傷者人數修正為112人,受傷程度經外傷嚴重度分數(Injury Severity Score,ISS)為認定標準分類,輕度(0-8分)共計94 人,中度(9-15分)共計13人,重度(16分以上)共5人。
「0922火災爆炸災害」專案捐款總計1億8843萬2998元,指定用於消防捐款計4944萬9228元,用於爆炸專案捐款計1億3898萬3770元。經會議討論,罹難消防員每位1118萬元,重傷(斷臂)消防員1111萬餘元,並額外給予500萬元協助義肢輔具等生活重建,中度外傷消防員738萬餘元,輕度外傷消防員92萬餘元;罹難者家屬每位517萬元,重傷民眾364萬餘元,中度外傷民眾156萬餘元,輕度外傷民眾24萬餘元。
此次事件罹難者及重傷者子女共計15位,教育資助至大學畢業,預估769萬3650元,信託費用10萬6200元,總計779萬9850元。採信託方式,由教育處後續信託與撥付事宜。
為照顧整體家庭成員,罹難者扶助金發放方式決議發放順位,第一順位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兄弟姊妹,第三順位:祖父母、孫子女,並依順位人數均分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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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明揚大火捐款專戶扶助金分配 罹難者四成、傷者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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