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聲明:
本文爲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的原創文章,僅代表本文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對特定事項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意見。文章如需轉載,請聯系曼昆律師工作人員:MankunLawFirm
截至目前,無論是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下稱“289號文”)、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於2017年9月4日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下稱“94公告”),還是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於2021年9月24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下稱“924通知”),雖然否認了虛擬貨幣的法幣屬性,但並沒有否認虛擬貨幣的財產或商品屬性。
雖然924通知進一步載明“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從文義而上言,924通知並未全面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交易需要違反公序良俗才會無效。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效力層級上,924通知並不是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規,按照民法典的規定,924通知並不是否定民事行爲效力的依據。
現階段,雖然存在不少法院直接依據289號文、94公告、924通知否認交易虛擬貨幣行爲的效力。但根據曼昆律師的長期執業經驗,法院的前述判決其實是在加密行業發展初期,對監管唯命是從的“懶政”行爲。很多行業都曾經在司法實踐上經歷過類似階段,隨着行業的發展成熟,最終都會迎來法院在效力層級上正面政策性文件的“春天”。
並且,某些比較有法治意識的地方法院就是這么做的,認爲买賣虛擬貨幣的合同合法有效。如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924通知之後做出的(2021)滬01民終11624號民事判決,認爲“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並未禁止虛擬貨幣或代幣的持有和合法流轉,也未禁止私人之間正常交易虛擬貨幣。雖然201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聯合發布的公告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代幣融資平台不得买賣所謂虛擬貨幣,但本案中張某向何某購买BSN幣以及挖礦機,試圖挖取更多的BSN幣獲利,並不屬於公告中的情形。故买賣BSN幣的合同應屬有效。”
綜上,個人可以合法持有虛擬貨幣,但個人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爲效力有爭議。但曼昆律師傾向於認爲,個人持有和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爲都是合法的。
本文作者:金鑑智(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
金鑑智律師先後畢業於浙江大學(法學學士)、日本九州大學(國際經濟法和商法碩士),執業以來一直專注涉外法律糾紛、復雜公司糾紛以及大型投融資項目領域的法律服務,多年的商事法律服務經驗,使其能夠圍繞客戶的商業訴求提供可行性強的解決方案。
主攻業務領域:
跨境民商事爭議解決、Web3.0投融資合同糾紛、新經濟領域企業法律服務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
標題:曼昆問答 | 請問在國內個人持有、交易虛擬貨幣合法嗎?
地址:https://www.torrentbusiness.com/article/83204.html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