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局監錄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預算共5.5億元,卻發現原簽約比公告一般費率的價格貴9000萬元,主動調整減至4.6億元,警政衛生委員會決議暫擱,延至臨時會討論,提供議約時間,要求市警局會同法務局、資訊局,明年1月10日前與網路廠商討論出結果。
台北市政府網路服務由網路廠商台灣智慧光網提供,前市長郝龍斌任內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25年合約至2036年12月30日,各局處可依業務需要,使用台智網一般約或依需求另立專約。警局考量各項設備所需網速不同,2017年1月與台智網簽訂錄影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的專約。
據悉,警局上半年編列明年度預算時,台智網尚未報價且未與市府召開費率審核會議,警局僅能以2023年價格5.5億元編定。直至8月台智網報價,警局依今年市府核定公告政府網際服務網發現,同樣網速費率,一般約比專約價低,只須4.6億元。
礙於該筆預算已送議會,警局以撙節為由,盼警政衛生委員會可將金額降至4.6億元,期間4度與台智網協商未果。委員會審議該筆預算時,法務局長連堂凱說,合約子約第14條第1款載明,機關於必要時,得於協議書所約定範圍,通知廠商變更契約,每年議約有此法律依據;雙方變更前沒共識,會交由法律仲裁機制,不影響服務品質。
資訊局長趙式隆說,傳輸費率對應相對服務,仍回歸警局實際需求,若高於公定價,要放在議約討論。副祕書長張溫德強調,依法契約架構下,市府協助警局爭取議約,原則是當用則用、當省則省,在所需範圍爭取一樣服務品質。
民眾黨張志豪質疑,換新傳輸費率是否影響治安等層面,警局應講清楚,直言撙節預算是每位議員責任,但警局不可讓議員背書。也憂是否單方面就可議約,後續若有訴訟問題,不只增預算,屆時傳輸品質還能維持?國民黨應曉薇同意節省預算,憂委員會若通過4.6億元預算,警局與廠商談判失敗,又要回復成5.5億元?
民進黨王世堅認為,如果今年不議,往後更不可能也無法議約,直言該問題已困擾警局多年,希望警局尋求資訊局、法務局與府方協助。林世宗建議12月底前,由資訊局協助警局與廠商討論,再向委員會報告過程。
委員會第一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李傅中武決議,該筆預算暫擱議會臨時會,要求警局協同法務局、資訊局明年1月10日前與廠商協商,無論結果成不成,都要公開透明做成會議紀錄。警察局說,將發函邀集廠商台智網,並會同市府資訊局及法務局召開會議,議定2024年CCTV傳輸網路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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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北市警局欲撙節近億元預算 監視器網路傳輸費案暫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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