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東興國中學生創作「帝王條款」搶下全國美術大賽特優,遭百萬網紅砲轟醜化台灣行人,掀起熱議。但「行人最大」真的嗎?是無法可管的「帝王」嗎?其實行人違規還得受罰,彰化縣今年至今就取締221件行人違規案件,創歷年來最高。
依彰化縣警察局統計,近3年來,彰化縣發生的行人車禍事故,2021年787件造成9人死亡、778人受傷;2022年發生855件造成17人死亡,838人受傷;今年到12月17日為止,共發生829件造成15人死亡、814人受傷。
由於行人車禍傷亡案件高不下,是全國性問題,台灣更被冠以「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及警方積極推行禮讓行人政策,並加強路口科技執法,並加重罰額,雷厲風行下,試圖減少行人車禍傷亡案件。
警方則接獲駕駛人抱怨,「台灣淪為行人地獄,有時行人也要檢討」,很多行人違規在先,在路口無視紅燈卻照闖,甚至直至穿越道路,因此發生車禍,駕駛人也很無辜。
縣警局表示,行人與車輛發生車禍事故,警方絕對不會偏袒行人,而是依個案視相關事證來追究肇責,人行不遵守交通規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有處罰規定,可處500元罰鍰。彰化縣近三年來取締的行人違規案件,從123件、150件再到今年的221件,創下歷年最高紀錄,希望能有效遏止行人違規。
警方分析行人主要違規樣態,主要違規項目有未依號誌穿越馬路、不走斑馬線、人行陸橋或地下道、闖越雙黃線、道路嬉戲等,尤其,目前手機使用很普遍,許多人低頭族在穿越馬路時,邊走邊滑手機、接聽手機,不要說沒眼觀四面、耳聽八方,沒注意車前狀況,簡直就在玩命。 如果釀成車禍,反而也要負起較大的民、刑事責任。
縣警局表示,車輛在路口未禮讓行人,確實釀成車禍傷亡事故頻傳,呼籲駕駛人除依號誌、標線行駛外,更要禮讓行人,至於行人穿越車道及路口時,也要依號誌、標線通行,如果違規也要受罰。
縣警局指出,依研究,行人車禍多發生在自己的社區之內,7成以上在自家1公裏範圍之內,建議行人的保命原則如下:
一、即使是習以為常的道路,也不要輕忽,務必徹底確認安全。
二、穿越馬路即使須繞較遠,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
三、遵守號誌,綠燈通過時,要看看左右來車。
四、年齡愈大,體力及判斷力降低,遵守交通規則可有效提高行動與心智反應時間。
五、晨、夜間外出時,務必使用反光器材,據研究,駕駛者遠處可見的距離,如果穿暗色衣物為25公尺,醒目衣服為40公尺,如果是戴有反光裝置則可達1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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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行人不是帝王!彰化縣今年取締行人違規221件 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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