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預計自行興辦40處社宅,未來戶數可達8000戶以上,但目前完工戶數僅約一半。市府坦言營建成本逐年增加,明年將修訂「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鼓勵建商以捐贈住宅基金方式得到容積獎勵。議員樂觀其成,但也提醒市府須確保社宅施工進度和品質,避免入住後衍生爭議。
都發局統計,市府自行興建社宅目前完工12處共4211戶,興建中4處494戶,設計中6處1455戶,規畫中9處1107戶,另有9處儲備基地,預計2030年前全數決標;中央預計在桃園興辦21處7000戶,至2030年地方和中央興建的社宅可望超過1萬戶。
但目前完工社宅僅分布在桃園、中壢、平鎮、八德、蘆竹、楊梅6區,施工進度也遭質疑太慢。住宅發展處長邱英哲坦言,目前規畫興建社宅的總經費約需440億元,但住宅基金有限,市庫撥補45億,市府另舉債約187億,後續預計舉債至330億,再受通膨、利率上揚影響,預估全年利息恐從今年1.3億增加到4億。
為減少市府自行興建社宅壓力,市府研議採BOT方式由民間參與投資,也預計明年修訂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鼓勵建商捐建社宅。
邱英哲表示,按現行都市計畫法規,私人建築可捐建600平方公尺以上樓地板面積作為社宅,以獲得容積獎勵,但由於捐建數量不多,管委會不易同時管理社宅和一般住戶,連帶影響建商意願,因此修法方向將允許建商以捐贈住宅基金方式獲得容積獎勵,不過上限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5倍。
議員李宗豪表示,龜山近年移入人口數高,至今卻無社宅完工,若修法能加速社宅興健,他樂觀其成,但仍須確保社宅興建品質,避免入住後才發現問題造成民眾困擾。
議員陳雅倫說,社宅興建易受通膨影響流標,建議市府積極與中央配合加速興建,並定期上網公告更新興建進度、推動輪候制確保公平性,讓民眾對社宅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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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桃市拚社宅 明年修法鼓勵建商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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