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初審完成軍營安全條例,若在營外攝錄影將處以罰鍰,引發航空迷議論。空軍嘉義基地是升級換裝主力戰機F16V的重要軍事基地,沿海東石鄉水溪靶場是戰機演訓重要靶場,航迷拿大砲相機在營區外拍「鐵鳥」(戰機),擔心軍營安全條例通過可能誤蹈法網,有的航迷打算不拍了,有人要到國外拍,還有航迷打算組團,與軍方協商造會員名冊送審。
航迷說,此時總統立委大選期間,如果公開反對法案,恐會被扣上紅帽子「抹紅」,大家不願表態,但要透過團體與軍方協商。
一旦法案通過,航迷團體造會員名冊送審,讓軍方查核,兼顧航迷拍攝休閒自由權益,與國防軍事安全,但有航迷認為,軍營安全條例是軍方擴權,賦予軍方取締權,航迷拍攝軍機等雖無刺探軍情目的,但在機場外攝影,或民眾住家近鄰軍事營區,拍攝的照片若遭檢舉,恐有觸法之虞。
航迷說,美日英等國都有定期國際航空展,一旦軍營安全條例立法通過公布,與其在國內拍攝戰機提心吊膽,不如到國外看航空展拍攝;有航迷悲觀說,「乾脆不拍了!免得惹麻煩。」
提案通過初審的民進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何志偉說,對於拍攝軍機的航空迷而言,除非拍攝是帶著惡意、蓄意地有傷害國家、蒐集情報的實際行為,否則不必擔心,因為這種樣態的認定有實質困難。他建議國防部與地方政府協商,將軍機場外適合拍攝戰機的地點開發成觀景台,成為便於管制的賞機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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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軍營安全條例立法航迷擔心法案上路誤蹈法網 部分航迷組團要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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