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激增,老舊集合式住宅的充電樁安裝衝突也劇增,市府去年提出「台中市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以社區自治為前提,在專有或約定專用車位設置充電設備時,減少爭議,卻因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人對充電安全有疑慮,今年僅2個社區申請補助,分別申請4站及2站。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台中市針對新建築物,在都市設計審查時,均要求預留充電樁的管線空間,舊建物則須以社區自治為前提,拿市府「指引」當參考。若要將社區自家充電樁列入公共安全檢查範圍,牽涉到經濟部電業法及相關建築法規,會向中央建議盡速推動相關法令修訂。
國發會公布最新停售燃油車輛的時間表,從2050年提前到2040年,屆時全國各式車輛都須改成電能或其他新能源,根據公路局統計查詢網,2023年台中每20輛新車掛牌,就有1輛是電動車,電動車激增,提升充電便利性就是首要之務。不過,不少舊式公寓大廈裝置充電設施是大考驗,環保局指出,主要原因還是管委會及區分所有權人對充電安全有疑慮。
豐原區李姓退休教師指出,他住在30年的大樓社區,多次向管委會反映增設充電設備,但兩年來都遭否決,因接受環保局補助的充電車位必須公用,不得限定特定對象,多數車位是個人停車位卻得開放公用,所有權人意願不高,另居民多擔心管線老舊、電力超載,造成公共安全疑慮。
市議員陳文政說,目前自家用充電樁都是接線到地下室的自家電表,新電力沒有法源規定須申報定檢,管委會認為安全有疑慮,拒絕住戶安裝。
議員陳雅惠、陳俞融說,台中市5年以上的老舊公寓社區有30到40萬戶,設置充電設備困難,也讓居民換電動車的意願不高,市府環保局補助案僅兩個社區申請,可見誘因不足,都發局發布「指引」無法化解社區歧見,建議市府研議提高補助或個案輔導,不要流於消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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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安全疑慮 台中舊大樓多拒設充電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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